存託協議 样本条款

存託協議. 本美國存託憑證為一類根據日期為2005年8月10日的《存託協議》(「存託協議」)所載的條款及條件已悉數發行或將予發行的發行物(本附件統稱憑證)。存託協議系由公司、存託人以及所有據此已發行憑證的不時擁有人及實益擁有人訂立, 擁有人及實益擁有人各自通過接受憑證同意成為存託協議的訂約方, 並受其所有條款及條件的約束。存託協議載有憑證擁有人及實益擁有人根據存託協議存託的股份以及就有關股份不時收取並根據存託協議持有的所有其他證券、財產及現金(有關股份、證券、財產及現金於本附件統稱存託證券)的權利, 以及存託人有關存託證券的權利及職責。存託協議的副本存檔於存託人於紐約的公司存託辦事處及託管商的辦事處。 本憑證正面及背面所作出的陳述乃存託協議若干條文的概要, 適用並受限於其謹此提述的存託協議所載的詳細條文。本附件未定義的詞彙均具有存託協議所載的涵義。
存託協議. 本美國存託憑證為一類根據日期為2000年7月6日的《存託協議》(本附件統稱
存託協議. 第4.08條所涵蓋的與存託證券有關的任何變更、轉換、交換或其他事項發生後,存託人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擁有人。
存託協議. 存託協議於2013年12月10日訂立,訂約方為:(i) Autohome Inc.,一間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公司(其主要辦公地址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淀區丹棱街0號中國電子大廈X座00層,郵編000000),以及其繼任者(「本公司」),(ii) Deutsche Bank Trust Company Americas,一家由德意志銀行股份公司間接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以存託人身份行事(其主要辦事處位於00 Xxxx Xxxxxx, Xxx Xxxx, XX 00000,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以及本協議下的任何繼任存託人(「存託人」),及(iii)所有美國存託股份持有人及實益擁有人(以於本協議下發行的美國存託憑證為憑據)(所有有關大寫詞語的定義見下文)。 鑒於,證明根據本存託協議條款發行的美國存託股份的美國存託憑證大致上採用本協議隨附的附件A及附件B的格式,並加入適當的增加、修訂及刪減(如本存託協議下文所述); 及
存託協議. 本美國存託憑證為根據本公司、存託人以及據此發行的憑證不時的全部持有人及實益所有人(通過接納證券,彼等均同意成為該協議訂約方並受其所有條款及條件約束)所訂立日期為2013年12月10日的存託協議(經不時修訂,
存託協議. 本美國存託憑證為一類根據日期為2003年12月8日的《存託協議》(於2006年8月11日經修訂及重列及於2007年12月3日經進一步修訂及重列,本附件稱「存託協議」)所載的條款及條件已悉數發行或將予發行的發行物(本附件統稱「憑證」)。存託協議系由發行人、存託人以及所有據此已發行憑證的不時擁有人及實益擁有人訂立,擁有人及實益擁有人各自通過接受憑證同意成為存託協議的訂約方,並受其所有條款及條件的約束。存託協議載有憑證擁有人及實益擁有人根據存託協議存託的股份以及就有關股份不時收取並根據存託協議持有的所有其他證券、財產及現金 (有關股份、證券、財產及現金於本附件統稱「存託證券」)的權利,以及存託人有關存託證券的權利及職責。存託協議的副本存檔於存託人於紐約的公司存託辦事處及託管商的辦事處。 本憑證正面及背面所作出的陳述乃存託協議若干條文的概要,適用並受限於其謹此提述的存託協議所載的詳細條文。本附件未定義的詞彙均具有存託協議所載的涵義。

Related to 存託協議

  • 借貸權力 11.1 董事會可不時酌情行使本公司一切權力為本公司籌集或借貸或為付款提供擔保,及將本公司的全部或部分、現有及將來的業務、財產及資產及為未催繳股本按揭或押記。

  •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保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 交易目的 为更好地调整本公司业务风险管理框架,提高本公司偿付能力,平抑经营波动,本公司与人保再开展再保险业务合作。

  • 乙方责任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按国家有关政府采购及招标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采购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保证代理及采购全过程合法、真实、规范、有效;

  • 平成 年 月 日 ○○マンション管理組合 理 事 長 ○○○○ 殿 住所 氏名 印

  • 契約の概要 募集要項、包括的エネルギー管理計画書に基づき、本市が設定する予定価格の範囲内で随意契約が成立した場合に締結するものであり、事業者が遂行すべき設計、省エネルギー改修工事及び運転•維持管理に関する業務内容や省エネルギー保証量、支払方法などを定めるものとします。

  •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 地点: 。

  • 用語の意義 第3条 この規則における主な用語の意義は、次の各号に掲げるとおりとする。

  • 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 货物交付和验收 时间按合同签订(或生效)后多少日(或工作日)或直接填X年X月X日前交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