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系統. 2.1 客戶需單獨負責自費取得客戶系統,以收取電子結算單,並支援客戶使用電子結算單服務,有關風險亦由客戶自行承擔。
2.2 客戶宣佈,就第 2.1 條所載目的而言,客戶是客戶系統的擁有人,或獲授權使用客戶系統。
2.3 客戶須自費確保客戶系統時刻與耀才集團公司的系統相容及妥為連接,並須自費維持客戶系統運作狀態良好。
2.4 耀才集團公司對於因為客戶系統故障、失靈或機能失常而導致的任何事宜概不負責。
2.5 客戶僅可於香港或耀才集團公司可合法提供,而客戶亦可合法使用電子結算單服務的其他司法管轄權內使用客戶系統。
客戶系統. 3.1 客戶需全權負責自費取得客戶系統及承擔風險,以利用裝置接達電子交易設施,並支援客戶利用裝置使用電子交易設施。
3.2 客戶表明,客戶是客戶系統的擁有人,或獲授權使用客戶系統,以接達電子交易設施。
3.3 客戶須自費確保客戶系統時刻與耀才集團公司的系統相容及妥為連接,並須自費維持客戶系統及裝置運作狀態良好。
3.4 耀才集團公司對於因為客戶系統故障、失靈或機能失常而導致的任何事宜概不負責。
3.5 客戶僅可在香港或在耀才集團公司、耀才期貨交易代理、耀才證券交易代理、耀才金業交易代理及/或耀才外匯交易代理可合法提供、而客戶可合法使用電子交易設施的其他司法管轄權內使用客戶系統。
客戶系統. 2.1 客戶需全權負責自費取得客戶系統,以使用服務,及支援客戶使用服務,有關風險亦由客戶自行承擔。
2.2 客戶申明,客戶是客戶系統的擁有人,或獲授權使用客戶系統,以使用服務。
2.3 客戶須自費確保客戶系統時刻與交證的系統兼容及妥為連接,並須自費維持客戶系統運作狀態良好。
2.4 交證對於因為客戶系統故障、失靈或機能失常而導致的任何事宜概不負責。
2.5 客戶僅可於香港或交證可合法提供,而客戶可合法使用服務的其他司法管轄權內使用客戶系統。
客戶系統. 3.1 客戶需全權負責自費取得客戶系統及承擔風險,以利用裝置接達ETF,並支援客戶利用裝置使用ETF。
3.2 客戶表明,客戶是客戶系統的擁有人,或獲授權使用客戶系統,以接達 ETF。
3.3 客戶須自費確保客戶系統時刻與達仁國際資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的系統相容及妥為連接,並須自費維持客戶系統及裝置運作狀態良好。
3.4 達仁國際資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對於因為客戶系統故障、失靈或機能失常而導致的任何事宜概不負責。
客戶系統. 2.1 客戶需單獨負責自費取得客戶系統,以收取電子結算單,並支援客戶使用電子結算單服務,有關風險亦由客戶自行承擔。
2.2 客戶宣佈,就第 2.1 條所載目的而言,客戶是客戶系統的擁有人,或獲授權使用客戶系統。
客戶系統. 3.1 客戶需全權負責自費取得客戶系統及承擔風險,以利用裝置接達 ETP,並支援客戶利用裝置使用 ETP。
3.2 客戶表明,客戶是客戶系統的擁有人,或獲授權使用客戶系統,以接達 ETP。
3.3 客戶須自費確保客戶系統時刻與艾德集團公司的系統相容及妥為連接,並須自費維持客戶系統及裝置運作狀態良好。
3.4 艾德集團公司對於因為客戶系統故障、失靈或機能失常而導致的任何事宜概不負責。
3.5 客戶僅可於香港或艾德集團公司或艾德證券期貨交易代理可合法提供,而客戶可合法使用 ETP 的其他司法管轄權內使用客戶系統。
客戶系統. 客戶需全權負責自費取得客戶系統及承擔風險,以利用裝置接達電子交易服務,並支援客戶利用裝置使用電子交易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