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财务的管理控制 样本条款

对财务的管理控制. 发行人在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统一会计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制定了《财务管理规定》、《财务管理权限职责说明书》、《资金管理及审批权限规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财务部岗位工作流程》等一系列具体规定,从制度上保证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发行人编制了《财务管理权限职责说明书》和《财务部岗位工作流程》,对各岗位的职责权限予以明确,规范财务业务流程。发行人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 (试行)》等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将各不相容职位相分离,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发行人通过合理设置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独立稽核及其他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了相互制衡机制。
对财务的管理控制. 发行人根据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管理要求,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健全的财务、审计管理制度和资金计划控制制度,通过健全内部各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和权限管理等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发行人制定了《重庆市合川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对合理确认和计量主要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财务报告的编 制与评价、公司清算时的会计处理做出了明确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规定了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内部牵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支出审批制度等,建立了可行的业务规范,有效加强了公司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行为。发行人在对财务相关环节进行了严格控制的同时让财务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和落实。
对财务的管理控制.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制定了一系列适合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规范公司本部及附属子公司的财务核算工作。集团内各公司均利用计算机系统来帮助提高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并制定了相应的规程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对网络安全方面采取了必要的防卫措施。 公司的各项会计估计均依据管理层的讨论与分析或行业惯例确定,并按照公司相关流程要求经过适当审议批准后实施。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因公司业务、客观环境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的,均需重新执行批准程序。因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对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时,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方法核算并在财务报告中予以披露。公司将下属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编制母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与相应的会计报表附注。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实施。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
对财务的管理控制. 发行人已按《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会计核算办法》等有关财务制度,明确规定了重要财务决策程序与规则,规范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明确了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发行人的会计核算体系健全、制度完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及高效运用,发行人根据内部实际情况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资金账户、资金收支、现金及票据、资金内部调剂、对外融资、担保及对外提供贷款、理财、衍生工具、人员管理等程序与规则,进行管理控制。
对财务的管理控制. 在财务报告方面,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及其他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主要会计政策和开机估计,使用统一的会计科目和列示原则进行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发行人逐步建立起完善的企业开机管理体系,确保公司的财务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同 时,发行人财务部每月组织召开财务分析会,各职能、业务部门共同参与,对于资产情况、现金流量情况进行分析,并对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 在资金管理方面,发行人执行严格的资金审批程序,各类款项支付均需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银行账户的开立和撤销,严格控制外部融资权限。发行人建立月度资金收支计划制度,统筹协调公司资金使用,提高资金的运营效率。 在预算管理方面,发行人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组织实施企业财务预算编制工作并上报中国建材集团。根据中国建材集团批复的财务预算报告,发行人将各项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并由预算执行单位将下达的年度预算指标细化为季度、月度指标,严格执行各期预算指标。同时,发行人通过下达预算目标责任书,以及严格季度和年度考核等方式,充分发挥预算管理在公司组织和协调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中的积极作用。 在融资管理方面,发行人每年根据全面预算,制定年度《年度筹融资工作总结及筹融资计划》。中国建材集团批复后,发行人根据各业务部门的资金收支计划,综合公司整体负债水平、负债结构、融资成本等因素,确定具体的融资方式、金额和期限等要素。

Related to 对财务的管理控制

  •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 交付条件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 立契約人 機關:行政院主計總處

  • 付款辦法 (一) 全部工程正式驗收合格、乙方繳交保固保證金後,甲方應一次給付合約價金;惟甲方得扣除乙方應付未付之罰款、費用及賠償金額。 (二) 若乙方於驗收合格後當月二十五日前送達發票予甲方者,甲方應於次月底以電匯方式付款。若乙方於驗收合格後當月二十六日後始送達發票予甲方者,則甲方應於次次月底前以電匯方式付款。

  •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 材料和工程设备 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 5.1.2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将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5.1.3 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1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等。 5.2.2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向监理人报送要求发包人交货的日期计划。发包人应按照监理人与合同双方当事人商定的交货日期,向承包人提交材料和工程设备。 5.2.3 发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 7 天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在约定的时间内,赴交货地点共同进行验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 5.2.4 发包人要求向承包人提前交货的,承包人不得拒绝,但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 5.2.5 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或地点的,应事先报请监理人批准。由于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时间或地点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5.2.6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发包人原因发生交货日期延误及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 开标解密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开标解密。

  • 金融衍生品 (1) 对于交易所交易的商品及金融衍生产品按交易所公布的当日结算价估值;当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结算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取相应的衍生金融工具估值模型确定公允价值; (2) 对于非交易所交易的衍生产品,可依据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或采取相应的衍生金融工具估值模型确定公允价值。

  • 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