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满足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可采用摊余成本法 样本条款

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满足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可采用摊余成本法. (1)所投资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2)无活跃交易或估值不可靠。 定期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封闭期半年以上的,持有资产组合的久期不长于封闭期的1.5倍的,可采用摊余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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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約金 第12条 乙が次の各号のいずれかに該当するときは、甲は、違約金として次の各号に定める額を徴収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 違約處理 (一)本契約所稱之違約金係指懲罰性違約金。無論甲方是否受有損害,乙方均應依本契約相關規定繳交違約金。甲方如因乙方之違約情事受有損害,並得另行向乙方追償。甲方得自履約保證金中扣抵乙方應繳交之違約金,如有不足,並得另行向乙方追償。

  • 違約之處理 二、因合併而消滅或被分割之公司前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或已買回之庫藏股之處理原則。

  •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 基金资产的估值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估值。

  • 乙方的义务 3.2.1 协助甲方开立托管账户和银行间市场、交易所等证券投资账户。

  •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 甲方的义务 ⑴为托管理财产品在乙方指定的营业机构开立托管专户等账户;

  • 適用法律 本契約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依本契約發生債權債務之關係,其法律行為之成立要件、效力及方式均適用中華民國法律。

  • 年度上限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我們根據物流服務框架協議向京東集團支付的交易金額不得超過下表所列的建議年度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