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约定 样本条款

履约保证金约定. 12.2.1 时间与金额要求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 10 天内以转账的形式向甲方提交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的履约 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约定. 本合同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向甲方返还房屋时,且经甲方确认乙方已将工商注册登记地址从房屋迁出及妥善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同时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收款收据后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欠缴租金及其它未结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违约金的,甲方可将履约保证金折抵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如履约保证金不足抵偿欠款的,乙方应予补足,否则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履约保证金约定. 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3%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乙方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履行完所有义务(包括质保期义务)后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以非现金形式无息退还乙方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Related to 履约保证金约定

  • 履约保证金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

  • 履约保证金(如有) 1、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保证。

  • 履約期限 (一)履約期限(由機關擇需要者於招標時載明): □廠商應於 年 月 日以前(□決標日□機關簽約日□機關通知日□收到信用狀日起 天/月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應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 履約標的 (一)廠商應給付之標的及工作事項(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詳如本案需求規 範說明書、投標須知及廠商所提服務建議書等資料(視同契約之一部分)。

  • 履约金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 本合同包不收取

  • 履约、质量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比例提交履约保证金。节能、环保产品提交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2.5%比例提交,待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履约保证金 收取比例 5%,说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人提交履约 保证金;合同履约验收合格并办理资金结算后,采购人应退回履约保证金。

  • 履約管理 (一)與契約履約標的有關之其他標的,經機關交由其他廠商承包時,廠商有與其他廠商互相協調配合之義務,以使該等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因工作不能協調配合,致生錯誤、延誤履約期限或意外事故,其可歸責於廠商者,由廠商負責並賠償。如有任一廠商因此受損者,應於事故發生後儘速書面通知機關,由機關邀集雙方協調解決。

  • 履約標的品管 (一)廠商在履約中,應對履約品質依照契約有關規範,嚴予控制,並辦理自主檢查。

  • 履约能力分析 成都华融化工有限公司经营运转正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与之关联交易占公司比重较小,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