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年齡限制 Clause in Contracts

年齡限制. 被保險人 0 歲至 79 歲為止;要保人實際年齡須年滿 20 足歲。六、年金累積期間: 要保人投保時可選擇第 6 保單週年日(含)以後之一特定保單週年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但不得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95 歲之保單週年日。(要保人亦得於年金給付開始日的 60 日前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變更年金給付開始日;變更後的年金給付開始 日須在申請日 60 日之後,且不得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95 歲之保單週年日。)七、年金保證期間: 係指依本契約約定,於年金給付開始日後,不論被保險人生存與否,本公司保證給付年金之期間。可選擇 5、10、15、20 年(年金給付開始日之年齡+保證期間,合計不得超過被保險人 100 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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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投 資 型 保 險

年齡限制. 被保險人 0 歲至 79 歲為止;要保人實際年齡須年滿 20 足歲。六、年金累積期間: 74 歲為止;要保人須為成年人。 要保人投保時可選擇第 6 保單週年日(含)以後之一特定保單週年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但不得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95 歲之保單週年日。(要保人亦得於年金給付開始日的 保單週年日(含)以後之一特定保單週年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但不得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80 歲之保單週年日。(要保人亦得於年金給付開始 日的 60 日前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變更年金給付開始日;變更後的年金給付開始 日須在申請日 日前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變更年金 給付開始日;變更後的年金給付開始日須在申請日 60 日之後,且不得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95 歲之保單週年日。)七、年金保證期間: 日 之後,且不得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80 歲之保單週年日。) 係指依本契約約定,於年金給付開始日後,不論被保險人生存與否,本公司保證給付年金之期間。可選擇 5、10、15、20 5、10、 15、20 年(年金給付開始日之年齡+保證期間,合計不得超過被保險人 100 歲)。 1,000 元為單位,年繳化定期保險費一經選定不得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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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Ishares Core S

年齡限制. 被保險人 0 45 歲至 79 歲為止;要保人實際年齡須年滿 20 足歲。六、年金累積期間70 歲為止,要保人實際年齡須年滿 7 足歲。四、年金累積期間: 要保人投保時可選擇第 6 保單週年日(含)以後之一特定保單週年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但不得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95 歲之保單週年日。(要保人亦得於年金給付開始日的 歲之保單週年日。投保時被保險人保險年齡大於 64 歲者,應於要保書中選擇年金給付開始日;投保時被保險人保險年齡未超過 64 歲且要保 人不做給付開始日的選擇時,本公司以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70 歲之保單週年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要保人得於年金給付開始日的 60 日前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變更年金給付開始日;變更後的年金給付開始 日須在申請日 日前,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變更年金給付 開始日;變更後的年金給付開始日須在申請日 60 日之後,且不得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95 歲之保單週年日。)七、年金保證期間日之後,且須符合前項給付日之約定。)五、年金保證期間: 係指依本契約約定,於年金給付開始日後,不論被保險人生存與否,本公司保證給付年金之期間。可選擇 5、10、15、20 年(年金給付開始日之年齡+保證期間,合計不得超過被保險人 100 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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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一般投資標的

年齡限制. 被保險人 0 歲至 79 歲為止;要保人實際年齡須年滿 20 7 足歲。六、年金累積期間: 要保人投保時可選擇第 6 保單週年日(含)以後之一特定保單週年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但不得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95 歲之保單週年日。(要保人亦得於年金給付開始日的 歲之保單週年日。(要保人亦得於年金給付開始日的 60 日前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變更年金給付開始日;變更後的年金給付開始 日須在申請日 60 日之後,且不得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95 歲之保單週年日。)七、年金保證期間: 係指依本契約約定,於年金給付開始日後,不論被保險人生存與否,本公司保證給付年金之期間。可選擇 5、10、15、20 年(年金給付開始日之年齡+保證期間,合計不得超過被保險人 100 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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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投 資 型 保 險

年齡限制. 被保險人 0 歲至 79 歲為止;要保人實際年齡須年滿 80 歲為止;要保人實際年齡 須年滿 20 足歲。六、年金累積期間: 足歲。 要保人投保時可選擇第 6 保單週年日(含)以後之一特定保單週年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但不得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保單週年日(含)以後之一特定保單週年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但不得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95 歲之保單週年日。(要保人亦得於年金給付開始日的 歲之保單週年日。(要保人亦得於年金給付開始 日的 60 日前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變更年金給付開始日;變更後的年金給付開始 日須在申請日 日前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變更年金 給付開始日;變更後的年金給付開始日須在申請日 60 日之後,且不得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日之 後,且不得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95 歲之保單週年日。)七、年金保證期間: 係指依本契約約定,於年金給付開始日後,不論被保險人生存與否,本公司保證給付年金之期間。可選擇 5、10、15、20 年(年金給付開始日之年齡+保證期間,合計不得超過被保險人 5、10、15、 20 年(年金給付開始日之年齡+保證期間,合計不得超過被 保險人 100 歲)。 最低限制為新臺幣 30 萬元;最高為新臺幣 6,0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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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網站首頁之

年齡限制. 被保險人 0 歲至 79 歲為止;要保人實際年齡須年滿 20 足歲。六、年金累積期間: 74 歲為止;要保人須為成年人。 要保人投保時可選擇第 6 保單週年日(含)以後之一特定保單週年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但不得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95 歲之保單週年日。(要保人亦得於年金給付開始日的 保單週年日(含)以後之一特定保單週年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但不得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80 歲之保單週年日。(要保人亦得於年金給付開始 日的 60 日前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變更年金給付開始日;變更後的年金給付開始 日須在申請日 日前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變更年金 給付開始日;變更後的年金給付開始日須在申請日 60 日之後,且不得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95 日之 後,且不得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80 歲之保單週年日。)七、年金保證期間: 係指依本契約約定,於年金給付開始日後,不論被保險人生存與否,本公司保證給付年金之期間。可選擇 5、10、15、20 年(年金給付開始日之年齡+保證期間,合計不得超過被保險人 5、10、15、 20 年(年金給付開始日之年齡+保證期間,合計不得超過被 保險人 100 歲)。 最低限制為新臺幣 30 萬元;最高為新臺幣 6,0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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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Ishares Core S

年齡限制. 被保險人 0 45 歲至 79 70 歲為止;要保人實際年齡須年滿 20 足歲。六、年金累積期間足歲。四、年金累積期間: 要保人投保時可選擇第 6 保單週年日(含)以後之一特定保單週年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但不得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95 歲之保單週年日。(要保人亦得於年金給付開始日的 歲之保單週年日。投保時被保險人保險年齡大於 64 歲者,應於要保書中選擇年金給付開始日;投保時被保險人保險年齡未超過 64 歲且要保 人不做給付開始日的選擇時,本公司以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70 歲之保單週年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要保人得於年金給付開始日的 60 日前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變更年金給付開始日;變更後的年金給付開始 日須在申請日 日前,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變更年金給 付開始日;變更後的年金給付開始日須在申請日 60 日之後,且不得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95 歲之保單週年日。)七、年金保證期間: 日之後,且須符合前項給付日之約定。) 係指依本契約約定,於年金給付開始日後,不論被保險人生存與否,本公司保證給付年金之期間。可選擇 5、10、15、20 年(年金給付開始日之年齡+保證期間,合計不得超過被保險人 100 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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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一般投資標的 a 投資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