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安吉久弘的背景、原因、合理性.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访谈执行事务合伙人俞华栋,2020 年 5 月,俞华栋、沈学明等四人看好发行人的未来发展前景,与发行人协商入股。 为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竞争力,发行人于 2020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增资扩股的方案》,同意引入安吉久弘为公司新股东。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安吉久弘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无其他对外投资企业。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及《增资协议》,并经本所律师访谈执行事务合伙人俞华栋,安吉久弘本次增资价格为 7.89 元/股,本次增资价格以发行人 2019 年每 股收益的 9 倍市盈率为基础,综合参考了公司所处行业、公司业务的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等多种因素,由发行人与安吉久弘协商后确定,定价公允。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对执行事务合伙人俞华栋的访谈,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浙江法院网等相关网站进行查询与检索,本所律师认为,有关股权变动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