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样本条款
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三十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二)款约定的意外残疾保险金的,意外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驾驶或乘坐自驾车期间发生道路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三十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保险单列明的承保区域内旅行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因该事故为直接原因造成身故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保险单列明的承保区域内旅行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 30 日内退还保险人已给付的意外身故保险金。
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以法院判决宣告死亡之日作为被保险人的死亡时间,按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申请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 30 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意外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五条第二款约定的意外伤残保险金的,意外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1.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死亡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载明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载明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三十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意外身故保险金。
3. 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取本条第(二)款约定的意外伤残保险金的,意外身故保险金为意外身故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
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1. 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包括依法免票)乘坐保险合同约定并载明的公共交通工具,在该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并因此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身故,或虽然超过 180 日身故,但有证据表明身故与该意外伤害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并载明的公共交通工具所对应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的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 被保险人因遭受第五条(一)(1)所述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并载明的公共交通工具所对应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的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但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之日起 30 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意外身故保险金。
3.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向其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时应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因驾驶或乘坐保险单载明的机动车辆,在车辆使用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日)以该次意外伤害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
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身故的,我们按本 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的 1.5 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我们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前,如该被保险人已领取过本条第二项约定的意外残疾保险金,我们将从给付的意外身故保险金中扣除所有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我们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了意外身故保险金后,我们对该被保险人所负的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若任一被保险人因在旅行时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保单明细表中载明的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后,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即终止。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持有效证件在旅行时遭受意外伤害,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 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 30 日内,将受领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退还给保险人。 若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按本条第(二)项意外伤残保险责任约定给付了意外伤残保险金的,则保险人所应当支付的意外身故保险金为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