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样本条款
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5.1 除非适用法律另有规定,任何货物的所有权应在供应商收到合同价格的全额付款后由供应商转移给买方。
5.2 在货物所有权按照第 5.1 条转移之前,买方应:
a) 应供应商要求,授予供应商在任何时候在买方场所收回其货物的明确权利;
b) 不得移除、污损或遮蔽该等货物上或与之相关的任何识别标记或包装;
c) 将货物保持在令人满意的状态,并从交货之日起按全额投保一切险;以及
d) 如果出现第 13.3(a)条所列的任何事件或任何类似的事件,应立即通知供应商。
5.3 供应范围内货物丢失或损坏的风险应根据适用的国际贸易术语在交付时由供应商转移给买方。
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除双方另有约定,货物的所有权自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地点转移给买方;货物灭失的风险自买方书面确认验收合格之日起由买方承担。
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供应商完成协议或采购订单约定的交货义务并且芯耘完成验收后,验收合格产品的所有权以及风险均转移至芯耘,此前,供应商保留产品的所有权并承担风险。芯耘转移所有权的产品,供应商应确保芯耘无需对任何第三方承担与该所有权有关的任何留置权、抵押权、其他产权、索赔、出口许可证和其他利益承担任何责任。
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在建造期内船舶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其风险由乙方承担。《交接船议定书》一经甲乙双方签署,本船所有权转移归甲方,其风险同时转移归甲方。
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10.1. 所有权应在订单指定地点于交货时转移,或以另行约定的方式转移,但在交货前已付清全部货款的情况除外,在此情况下所有权于付款时转移,但在任何情况下所有权转移并不损害本公司在第 11 条项下具有的权利。
10.2. 如果供应商按照本公司要求推迟交货,则货物所有权应在若无该推迟本应交货之日转移给本公司。
10.3. 在实际交付前,货物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即使交货已被延迟或已按本公司要求由本公司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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