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的保留 样本条款

所有权的保留. 1. 本公司保留对交付物品的所有权,直到收到所有交易款项,特别是结清双方确认的货币账户款项。在约定以支票/汇票付款的情况下,该保留也应延伸至本公司接受的汇票的兑现,并且不应因为将收到的支票记入本公司的账户而失效。 2. 客户有义务谨慎对待货物,特别是有义务自费按其价值为其购买火灾、水渍和盗抢险。如果需要进行维护和检查,客户必须及时进行,费用自理。 3. 如果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扣押或其他干预措施,客户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 4. 客户有权在正常的商业过程中转售本公司销售的货物。但是,应当认为客户现在已经将所拥有的债权转让给本公司,额度为本公司为所售货物开具的最终发票金额(包括增值税),这些债权是因对其客户或第三方的转售所产生的,无论销售标的物是未经加工还是经过加工后再行转售的。即使在转售之后,客户仍应有权要求第三方履行给付义务。本公司求偿的权利应不受影响。然而,本公司承诺,只要客户履行了付款义务,没有拖欠付款,特别是没有申请启动重整或破产程序,或没有暂停付款,本公司就不会要求第三方给付。如 果是上述情况,本公司可以要求客户告知本公司所受让的债权及其债务人,提供所有收款所需的信息,交出相关文件并通知次债务人(第三方)债权转让事宜。 5. 如果担保品的可变现价值超出拟担保的应收账款价值 10%以上,本公司承诺应客户要求暂停进行担保物变价。在结清应收账款后本公司配合解除担保。
所有权的保留. 在买方支付了我方现在和将来对他作出的所有索赔前,已经交付的货物仍是我方的财产。买方可以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组装和出售我方保留所有权的货物,除非他违约或已经中止付款。他不得质押货物,也不得对货物设定任何担保物权。如果买方出售我方保留所有权的任何货物,那么他在此地此时以及在我方对他作出的所有索赔都已支付前,应向我方转让由销售带来的对其客户所拥有的权利,以及所有附带权利、担保权益,且保留所有权。但是,买方可以催收已经转让给我方的应收债务,除非他违约或已经停止付款。 如果我方保留所有权的货物之价值连同赋予我方的所有其他担保权益超过我方对买方索赔款的20%以上,我方会应他的要求,发还此数额。 如果是出口交易,那么在货物目的地,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保留所有权或使转让生效,买方必须向我方发出相关通知,并采取相关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如果在有关地点,保留所有权和/或任何上述权利已属不可能,则买方必须竭尽全力将所交付货物中最类似这些权利的担保权益或某些其他适当担保权益赋予我方。
所有权的保留. 1. 威孚保留交付货物的所有产权,直至与客户业务关系有关的所有当期和未来应收款项已全额支付。 2. 威孚声称保留所有权和对交付货物进行抵押不应视为撤销合同,除非威孚做出明确书面声明。延迟付款时,威孚有权在不设定新付款日期的情况下要求归还已交付的货物和/或撤销合同。 3. 客户有权在正常经营过程中转售交付货物,而且同样针对其客户保留所有权直至其客户全额付款。客户应已按威孚与客户商定的采购价格(含增值税)将所有应收账款转让给威孚,客户的这些应收账款源于转售,无论交付货物卖出时是否经过加工。客户有权在转让后收取这些应收账款。威孚自行收取应收账款的权利不受影响;但威孚承诺只要客户正确地履行其付款义务而且没有拖欠付款的情形,那么威孚就不会收取应收账款。但如果客户未能付款,那么威孚可要求客户披露其已转让应收账款和债务人,提供收款所需的一切资料,提交相应的文件并告知债务人(第三方)转让事宜。 4. 如果保留所有权的货物没有转售,那么客户有义务代表威孚保障这些货物的安全,按需要自费维护这些货物,在所有权保留期间按审慎的商人的预期保险金额水平为这些货物投保丢失和损坏保险。如果保留所有权的货物丢失或损坏,那么客户同意将其保险索赔转让给威孚。 5. 客户应始终为威孚加工或改造货物。如果交付货物与不属于威孚的其他货物不可分割地结合在一起,那么威孚按结合时交付货物价值与其他不可分割结合货物的比例获取新货物的共同所有权。双方特此同意上述结合伴随的所有权转移。 6. 如果交付货物与不属于威孚的其他货物不可分割地混杂在一起,那么威孚按交付货物价值与其他混杂货物的比例获取新货物的共同所有权。客户应为威孚妥善保管共同拥有的货物。双方特此同意上述混杂伴随的所有权转移。 7. 客户不得以担保方式抵押或转让交付货物。如果第三方进行了扣押、没收或其他处置,那么客户应立即通知威孚并向其提供担保其权利所需的所有资料和文件。必须向执行官员和/或第三方告知威孚的产权。 8. 威孚承诺,只要其享有权利的抵押物的可变现价值超出须担保的应收账款20%以上,威孚就会在客户提出要求时解除抵押物。威孚将选择须解除的抵押物。 9. 客户必须立即告知威孚已供应货物占用情况、个人地址或营业地址的任何变更。
所有权的保留. 9.1 在已交付产品货款的全部被付清之前,无论基于何种法律背景,均应一直完全是卖方的财产(所有权被保留的已售产品)。 9.2 如果买方在完全支付货款前已将货物转卖的,则卖方, 在买方就交付产品应付账款范围内,对转卖货物的收益享有所有权,买方只是作为卖方的受托人对转卖收益进行占有。 9.3 如果买方未履行付款义务或未完成合同其他约定义务,买方依法享有解除合同并取回交付产品的权利。
所有权的保留. 供方所交付的所有产品,均属于供方所有,直至需方与供方之间的业务关系所引起的所有责任均由需方结清为止。不受第 5 条和协议关于风险转移规定的影响,本条款一概适用。
所有权的保留. 在维萨拉收到全额付款(包括对逾期款项可能计收的利息)之前,维萨拉应保留产品的所有权。 (a) 应采取存储并保护该等产品的所有必 要措施,包括用标签标明该等产品由维萨拉拥有,应将 该等措施通知维萨拉,并应允许维萨拉为检查和移除之 目的进入存储产品的场所,相关风险和费用由客户承担,及 (b) 承诺不加工、结合或转售产品,也不将产品用于担 保。
所有权的保留. 他违约或已经中止付款。他不得质押货物,也不得对货物设定任何担保物权。如果买方出售我方保留所有权的任何货物,那么他在此地此时以及在我方对他作出 我方有权办理运输保险,但在任何情况下(包括在海外交货)都没有义务这样做。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或丢失,买方必须及时让货运代理人出具情况报告。 除非买方给出相反的书面指示,否则应由我方决定运输工具、运输路线和运输保险,而对选择最快或最便宜的途径概不负责。
所有权的保留. 1. 无论权利要求的法律依据如何,布赫液压保留交付货物的所有权,直至布赫液压因该商业关系已发生及将发生的权利要求得到全部履行。 2. 订货人有权对布赫液压产品进行加工或将布赫液压产品与其他产品进行组合。一旦订货人进行加工或组合,则无权再主张布赫液压产品存在质量缺陷。 3. 订货人有权以现金付款方式或所有权保留方式予以转售。订货人应向布赫液压转让所有因转售而获得的权利要求及附属权利。如果属于布赫液压的产品与其他产品一起转售,则订货人向布赫液压转让按照布赫液压产品价格要求支付货款的权利。转让的权利要求用于担保第七条第 1 款规定的所有权利要求。 如果订货人未适当履行对布赫液压的合同义务,本条规定的权利可被撤销。如果订货人超出暂停付款期限而长期停止付款,则该权利将在没有明确撤销的情况下失效。根据布赫液压的要求,订货人必须立即向布赫液压披露其已将布赫液压所有的或共同所有的产品销售给了谁以及订货人因转售产生的权利要求,并且订货人应自费向布赫液压出具权利转让的相关公证文件。 4. 订货人无权以现金付款或所有权保留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处置布赫液压保留所有权或共同所有权的产品。如果全部或部分属于布赫液压的产品或权利要求受到任何扣押或其他法定损害,订货人应立即书面通知布赫液压。 订货人应承担因阻止第三人接触布赫液压保留或质押的财产,以及恢复该等产品的所有费用,该费用能从第三方收取的除外。 5. 如果订货人发生付款违约或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情形,布赫液压有权要求订货人退还布赫液压保留所有权或共同所有权的产品。如果布赫液压行使此项权利,则只有布赫液压以书面形式明确解除合同且不损害其他强制性法定条款的情况下,才构成合同解除。 如果布赫液压获得的担保价值超过布赫液压的权利要求 10%以上,则布赫液压将根据订货人的要求,酌情解除担保。 6. 如果根据货物所在地区的法律,对所有权的保留无效,则按照约定应考虑与此地区所有权的保留对应的担保。如果订货人必须配合建立此类权利,则订货人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立及维持此类权利。 7. 如果根据货物所在地区的法律,允许就所有权保留达成更广泛的规定(例如,提前转让因转售布赫液压产品产生的权利要求),则订货人应根据布赫液压的要求达成此类约定。
所有权的保留. 在买方按照合同约定全额支付产 品价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前,卖方保留产品所有权。产品所有权转移前,买方应当: i. 作为卖方的受托人持有产品; ii. 将产品与买方或第三方的产品区分存放 (卖方无需因此支付费用),并确保产品仍可随时被识别为卖方财产; iii. 不得破坏、污损或掩盖产品上的或与产品相关的标识和包装;以及 iv. 保持产品的良好状态 并以安全可靠的方式予以保管。
所有权的保留. 6.1 卖方保留货物的所有权,直至合同价款得到足额的支付;在此时刻之前,卖方有权随时收回所有权保留的货物。 6.2 约定期限届满之时未支付价款或者只是部分支付,此时不设宽限期,直接适用以下规则: a. 买方应当向卖方支付自约定付款日至实际付款日的逾期付款利息,其比率等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利率; b. 卖方有权立即终止任何其它供应,包括与其它订单相联系的标的; c. 买方应当立即支付任何其它应付款项,由此卖方也有权要求买方立即支付与已签署并履行的各项合同相关的所有未结清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