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销团协议 样本条款

承销团协议. 指主承销方为与其他承销商共同承销本协议项下某期债务融资工具而签署的用于明确各方在承销活动中的相关权利、义务、责任和工作安排等内容的书面协议。
承销团协议. 指主承销商与分销商为承销本期债券签订的《2016年乐清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承销团协议》。 监管银行/华夏银行温州乐清支行: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承销团协议. 指主承销商与分销商为承销本期债券签订的《2018年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承销团协议》。
承销团协议. 指 主承销商与其他承销团成员为承销本期债券签订的《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承 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 指 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 本期债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债券全部买入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评级机构、联合信用 指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承销团协议. 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签订的承销团协议。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承销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 售本次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次债券全部自行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本次债券各自承销份额对应的款项。
承销团协议. 指主承销商与其他承销团成员签署的《2017 年洛阳市西苑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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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完整协议 乙方在正保会计网校网站上公布的招生方案及网站的注册服务条款是本协议的补充,惟该等招生方案及网站注册服务条款与本协议有不同之处的,则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 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 评标办法 询价小组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组织评审,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

  • 伤残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为 JR/T0083—2013,下简称《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人按该《伤残评定标准》所列给付比例乘以“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伤残保险金。如第 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 认购数量 乙方拟认购的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987.00万股(含本数),认购金额为不超过34,910.19万元(含本数)。乙方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前述股票。若本次认购的股票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本次发行核准要求予以调减,导致发行股数不足本协议约定数量的,则乙方认购金额及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东方通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其股票或权益发生变化的,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在调整后,乙方认购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股票数量应为整数,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舍去小数部分取整数。

  • 入札書の提出 (1)入札書を提出する場合は、入札説明書において示す暴力団排除に関する誓約事項に誓約の上提出すること。なお、書面により入札する場合は、誓約事項に誓約する旨を入札書に明記することとし、電子調達システムにより入札した場合は、当面の間、誓約事項に誓約したものとして取り扱うこととする。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所使用的词语或简称与其在《基金合同》的释义部分具有相同含义。

  • 序 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 例 主营业务 3 广西北港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50,000.00 100.00%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保税仓库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谷物销售;汽车新车销售;二手车经销;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 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 50,000.00 100.00%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 广西北港油脂有限公司 900.00 100.00% 食用油脂、植物油料及植物油脂的生产、加工、销售;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加工、销售;仓储服务,自有设备的租赁,自营和代理一般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五十八条 本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