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Clause in Contracts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4.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 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xxxx://xxx.xxxxxx.xxx.xx/jryd/index.html)。 4.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拾万元整。账户名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4.5 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 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 4.6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7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 接收。 4.8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9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 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4.10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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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工程货物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4.1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4.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 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4.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伍拾万元整收款人: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开户账号:00000000000000000-00010081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4.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xxxx://xxx.xxxxxx.xxx.xx/jryd/index.html)4.3、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 (1)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4.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拾万元整。账户名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4.5 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 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2) 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须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已延长)、银行担保的内容。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 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4.6 4.4、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7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 接收4.5、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4.8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4.6、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4.9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 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4.10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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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 须 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4.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 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xxxx://xxx.xxxxxx.xxx.xx/jryd/index.html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 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jryd/index.html)。 4.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拾万元整。账户名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壹拾 万元。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账户号:60290188000207585-0007563 开户名: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5 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 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 4.6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7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 接收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8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9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 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4.10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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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4.1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银行电子保函、🗹银行书面保函、🞎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保险机构电子保函、🞎担保机构电子保单、🞎保险机构书面保函、🞎担保机构书面保单。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4.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 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4.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拾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10060059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 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4.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xxxx://xxx.xxxxxx.xxx.xx/jryd/index.html)4.3、 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 必须将保函(保单)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保险公司保函、担 保机构保单,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4.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拾万元整。账户名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4.5 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 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4.4、 投标人采用投标人信用书承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的, 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4.6 4.5、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7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 接收4.6、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4.8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4.7、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的除外) 4.9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 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4.10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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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不锈钢制品采购及安装项目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4.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 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xxxx://xxx.xxxxxx.xxx.xx/jryd/index.html)。 4.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拾万元整。账户名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壹拾万元整。账户名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银行账号:6009018800012738310050259 4.5 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 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 的有效期应与投 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 4.6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7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 接收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8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9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 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4.10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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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工程货物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投标人须自行核对使用的基本 存款账户与诚信库中备案的基本账户是否一致,不一致请及时修改。如因不一致导致投标文件被招标人拒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 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xxxx://xxx.xxxxxx.xxx.xx/jryd/index.html)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投标申请人基本户开户银行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 (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拾万元整。账户名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及收据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铜山区长江西路科技创业大厦南楼三楼 000 室开具保函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如投标人未中标,投标人的银行保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带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中标企业将合同发送给代理公司,代理公司提交退还中标企业名单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4.5 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 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本工程投标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6 万元整(人民币)。开户行:徐州农村商业银行铜山支行 账户号:3203020221010090009997 开户名: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行号:314303000333 4.6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1)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4.6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7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 接收。 4.8 (2)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9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 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3)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4.10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4) 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5) 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上述要求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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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4.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 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6.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4.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xxxx://xxx.xxxxxx.xxx.xx/jryd/index.html6.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jryd/index.html)。 4.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拾万元整。账户名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6.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万肆仟元整。 账户名称:徐州市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徐州贾汪支行 4.5 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 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6.5 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徐州市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银行电子保函、 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 0000000000 、 0000-00000000。 4.6 6.6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7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 接收6.7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4.8 6.8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9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 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6.9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4.10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6.10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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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4.1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 4.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 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4.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贰拾 万元整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账户号:60290188000207585-10009224 开户名: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4.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xxxx://xxx.xxxxxx.xxx.xx/jryd/index.html)。 4.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拾万元整。账户名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4.5 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 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4.3、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投标人提供线上电子保函开具服务,投标人可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jryd/index.html)。平台咨询电话:0000000000。 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4.6 4.4、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7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 接收4.5、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4.8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4.6、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4.9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 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4.10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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