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U盘。投标文件的正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字样。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
17.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7.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
17.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 标。
17.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17.7 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正式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其正式的授权代表如在评标现 场进行必要的澄清或答疑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以确认其有效身份,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规定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壹份(U 盘或光盘制作)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
18.3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4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5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6 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应当分开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7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8 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提供电子文档 1 份采用U 盘或光盘制作。
18.9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投标文件》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3.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方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由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函”。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4. 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印制建议应采用70克以上的复印纸打印,采用胶装或线装装订方式装订,即不可抽取调换内页的装订方式,无脱落无散页,有目录、有连续的页码。
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内容应完整详细,如 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3.9.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电子版投标文件。
3.9.2 纸质版投标文件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
3.9.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3.9.4 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且使用无线胶装。
3.9.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 无效投标。
3.9.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3.9.7 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正式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其正式的授权代表如在评标现场进行必要的澄清或答疑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以确认其有效身份,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9.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且该两部分文件必须分别单独装订。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资格审查,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资格审查以外的评审。
19.2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含“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响应性投标文件”)正 本壹份、副本贰份(实质性要求);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实质性要求);“电子文档”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且该两部分应分册装订。
18.2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3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文档 1 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规定处签字和逐页盖章,并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副本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提供与正本一致的电子文件 1 份,要求 PDF 格式和 WORD 格式,U 盘保存并在上面标明单位名称,电子介质的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4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8.5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
18.6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可被视为无效投标。
18.7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信息模糊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两部分应分册装订。资格性投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的证明材料,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除外)。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评审。资格性投标文件内容缺失或模糊不清等原因,造成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无法通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2 投标人应按 18.1 准备两部分投标文件,每部分应包含正本、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档,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额外密封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 开标一览表 1 份 单独包装密封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9.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准备:资格性投标文件,技术、服务和商务投标文件以及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资格性投标文件以及技术、服务和商务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数量应不低于 “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数量。资格性投标文件单独装订成册;技术、服务和商务投标文件单独装订成册;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单独递交。
19.2 投标文件应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名或盖个人印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实质性要求,第八章 4.2.2 规定的例外情形除外)
19.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印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实质性要求)
19.4 除单独密封递交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外,投标文件需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
19.5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特殊图纸除外)印制,逐页编码。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详见投标人须知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