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组合管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国债等。投资组合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 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总值的 80%; 2、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3、 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合计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4、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5、 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 1 至 3 项规定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法规规定期限内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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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组合管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国债等。投资组合必须符合以下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包括可转债),投资组合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 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总值的 80%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总值的 80%,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 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2、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合计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3、 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合计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之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4、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5、 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 1 至 3 2 项规定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法规规定期限内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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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组合管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国债等。投资组合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 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总值的 80%80%,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2、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10%;
3、 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合计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10%;
4、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之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5、 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
6、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在法规许可时本基金可以将股票投资比例的上限调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 1 至 3 项规定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法规规定期限内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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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组合管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国债等。投资组合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 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总值的 80%;
2、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3、 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合计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4、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5、 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 1 至 3 4 项规定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法规规定期限内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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