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 指为担保债务人履行《标的资产清单》所列之债权资产项下债务而提供担保的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留置人及具有担保性质的合同或法律文书的义务人的全部、部分或任一。
担保人. 指主债权项下的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
担保人. 系指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人和物权担保合同项下出质人、抵押人等的统称。
担保人. 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 负责人: 杜宝起 注册地址: 济南市经四路 310 号 电话 0531-0000000 传真: 0531-7925688-82403 联系人: 滕海波
担保人. 为本协议项下融资方负有的按时还款义务提供保证担保或提供物保/非典型担保等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担保人的具体担保责任由相关担保协议确定。
担保人. 指针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对甲方的清偿义务,提供抵押担保并与甲方签署抵押合同的抵押人;提供质押担保并与甲方签署质押合同的质押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甲方签署担保书的保证人。
担保人. 是指为借款合同提供抵押、质押的自然人、法人。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