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金融业务. 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投资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综上,公司董事会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之日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类金融业务.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 综上所述,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七、 关于业绩下滑的分析 公司近一年及一期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78,162.30 0.62% 223,408.70 -0.24%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净利润 5,091.38 -9.35% -11,627.69 -172.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5,810.69 -14.69% -9,777.18 -167.35%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402.53 -25.49% -11,143.06 -189.99% 2019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18 年减少 24,294.48 万元, 主要系公司对子公司江苏九天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11,870.19 万元和主要产品毛 利率下滑所致,2020 年 1-9 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810.69万元,相比上年同期下降-1,000.93 万元,同比下滑 14.69%,主要是因为营业增长幅度小于营业成本增长幅度,毛利金额有所减少,而所得税费用有所增加。
(一) 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下滑主要是由于计提大额商誉减值及主要产品毛利率下滑所致
1、 计提商誉减值 项目 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金额
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类金融业务的情形,亦无拟实施类金融业务的计划。
类金融业务.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进行投资的情形。
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投资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类金融业务. 公司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子公司易世达商业保理已于 2021 年 2 月注销,同 时自 2020 年起,该子公司无新增商业保理业务,即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 根据上述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认定标准并经核查,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0 年 12 月 22 日)前六个月即 2020 年 6 月 22 日至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申请人不存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
类金融业务. 2019 年 9 月 9 日,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具《关于双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津金审批[2019]40 号),核准双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公司”)设立。因此,保理公司非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属于类金融机构。
类金融业务.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对保理公司的投入金额为 10,000.00 万元,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0.56%。最近一年及一期,保理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3 月或 2020 年 3 月 31 日 2019 年度或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961.65 10,457.27 净资产 10,185.47 10,057.47 营业收入 241.80 148.45 占公司合并口径营业收入比例 0.01% 0.00% 净利润 128.00 57.47 占公司合并口径归母净利润比例 0.09% 0.01% 注:公司和保理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保理公司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经营,业务系基于供应商与公司的业务合作开展,风险可控。保理公司 2020 年 1-3 月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占公司相关指标的比例分别为 0.01%和 0.09%,2019 年度占比分别为 0.00%和 0.01%,远低于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