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指 示 Clause in Contracts

指 示. 12.1 所有指示可由客戶親自或透過電話以口頭方式發出,或透過親自遞交或傳真的方式書面發出,或根據第 16 條透過電子服務發出,惟倘若客戶為一家公司,則有關書面指示必須根據簽署指示由其獲授權簽署人簽署,而口頭指示必須根據口頭指示操作安排由交易代表發出;倘若客戶為個人,則口頭和書面指示必須由客戶親自發出,而書面指示必須由其獲授權人士發出;倘若客戶包括一名以上的個人(「聯名持有人」) ,則口頭和書面指示可分別根據口頭指示操作安排及簽署指示由聯名持有人發出。 12.2 立橋證券可拒絕在以下情況下進行記錄: (a) 倘若立橋證券並無收到委任有關人士為獲授權簽署人或交易代表(視情況而定)而其形式和內容令立橋證券合理滿意的董事會決議案的正本或經核證真確副本(由客戶的董事或有關香港法律的合資格執業律師或客戶註冊成立所在地法律的合資格執業律師或公證人進行核證),且尚未完成立橋證券就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而對該擬委任的新獲授權簽署人或交易代表進行的檢查驗證及其他程序,或立橋證券發現完成有關程序後的結果不滿意,則立橋證券可拒絕就有關人士為客戶的獲授權簽署人或交易代表(倘客戶為一間公司)記錄在案; (b) 倘若立橋證券並無收到(倘客戶為一家公司)批准採納有關簽署安排而其形式和內容令立橋證券合理滿意的董事會決議案的正本或經核證真確副本(由客戶的董事或有關香港法律的合資格執業律師或客戶註冊成立所在地法律的合資格執業律師或公證人進行核證),以及(倘客戶包括一名以上的個人)並無收到由所有該等個別人士妥為簽署的載列有關簽署安排而其形式和內容令立橋證券合理滿意的指示,則立橋證券可拒絕就有關操作賬戶及發出指示的簽署安排記錄在案; (c) 倘若立橋證券並無收到(倘客戶為一家公司)批准採納有關口頭指示安排而其形式和內容令立橋證券合理滿意的董事會決議案的正本或經核證真確副本(由客戶的董事或有關香港法律的合資格執業律師或客戶註冊成立所在地法律的合資格執業律師或公證人進行核證),以及(倘客戶包括一名以上的個人)並無收到由所有該等個別人士妥為簽署的載列有關口頭指示安排而其形式和內容令立橋證券合理滿意的指示,則立橋證券可拒絕就有關操作賬戶及發出指示的口頭指示安排記錄在案; (d) 倘立橋證券並無收到由客戶妥為簽署而仍然有效和存續並令立橋證券合理滿意地證明客戶向有關人士授權操作賬戶以及在其他方面就賬戶代表客戶向立橋證券作出指示的授權書,則立橋證券可拒絕就有關人士為客戶(倘客戶為個人)的獲授權人士記錄在案。 12.3 客戶確認和同意,由客戶或由任何獲授權人士根據簽署指示或口頭指示操作安排(如適用)以任何方法向立橋證券發出或據稱發出並由立橋證券據此行動或加以信賴的任何指示,於任何時間均不得撤回並對客戶具約束力,而不論該等指示是否實際發出或由客戶授權。只要立橋證券在獲發書面指示的情況下已核實和發現根據獲授權簽署人(倘客戶為一家公司)或客戶或其獲授權人士(倘客戶為個人)或聯名持有人(倘客戶包括一名以上的個人)的簽名式樣,該書面指示看來是由獲授權簽署人(倘客戶為一家公司)或客戶或其獲授權人士(倘客戶為個人)或聯名持有人(倘客戶包括一名以上的個人)根據簽署指示簽署,而在獲發口頭指示的情況 下已核實和發現根據向該發出口頭指示人士提出的身份核證問題所得到的回應,該人士看來是交易代表(倘客戶為一家公司)或客戶或聯名持有人(倘客戶包括一名以上的個人),則立橋證券並無任何進一步責任去調查或核實向立橋證券發出指示的人士的身份或授權。 12.4 客戶確認,指示一經發出,未必可能取消或更改該指示。 12.5 立橋證券不會在並無合理理據或懷有惡意情況下拒絕為客戶行事或遵從客戶或其獲授權人士的指示或聯名持有人根據簽署指示或口頭指示操作安排所發出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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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Securities Account Agreement, Securities Account Agreement

指 示. 12.1 所有指示可由客戶親自或透過電話以口頭方式發出,或透過親自遞交或傳真的方式書面發出,或根據第 16 條透過電子服務發出,惟倘若客戶為一家公司,則有關書面指示必須根據簽署指示由其獲授權簽署人簽署,而口頭指示必須根據口頭指示操作安排由交易代表發出;倘若客戶為個人,則口頭和書面指示必須由客戶親自發出,而書面指示必須由其獲授權人士發出;倘若客戶包括一名以上的個人(「聯名持有人所有指示可由該客戶親自或透過電話以口頭方式發出,或透過親自遞交或傳真的方式書面發出,或根據第16條透過電子服務發出,惟倘若該客戶為一家公司,則有關書面指示必須根據簽署指示由其獲授權簽署人簽署,而口頭指示必須根據口頭指示操作安排由交易代表發出;倘若該客戶為個人,則口頭和書面指示必須由該客戶親自發出,而書面指示必須由其獲授權人士發出;倘若該客戶包括一名以上的個人(「聯名持有人」) ,則口頭和書面指示可分別根據口頭指示操作安排及簽署指示由聯名持有人發出。 12.2 立橋證券可拒絕在以下情況下進行記錄招商證券(香港)可拒絕在以下情況下進行記錄: (a) 倘若立橋證券並無收到委任有關人士為獲授權簽署人或交易代表(視情況而定)而其形式和內容令立橋證券合理滿意的董事會決議案的正本或經核證真確副本(由客戶的董事或有關香港法律的合資格執業律師或客戶註冊成立所在地法律的合資格執業律師或公證人進行核證),且尚未完成立橋證券就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而對該擬委任的新獲授權簽署人或交易代表進行的檢查驗證及其他程序,或立橋證券發現完成有關程序後的結果不滿意,則立橋證券可拒絕就有關人士為客戶的獲授權簽署人或交易代表(倘客戶為一間公司)記錄在案倘若招商證券(香港)並無收到委任有關人士為獲授權簽署人或交易代表(視情況而定)而其形式和內容令招商證券(香港)合理滿意的董事會決議案的正本或經核證真確副本(由該客戶的董事或有關香港法律的合資格執業律師或該客戶註冊成立所在地法律的合資格執業律師或公證人進行核證),且尚未完成招商證券(香港)就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而對該擬委任的新獲授權簽署人或交易代表進行的檢查驗證及其他程序,或招商證券(香港)發現完成有關程序後的結果不滿意,則招商證券(香港)可拒絕就有關人士為該客戶的獲授權簽署人或交易代表(倘該客戶為一間公司)記錄在案; (b) 倘若立橋證券並無收到(倘客戶為一家公司)批准採納有關簽署安排而其形式和內容令立橋證券合理滿意的董事會決議案的正本或經核證真確副本(由客戶的董事或有關香港法律的合資格執業律師或客戶註冊成立所在地法律的合資格執業律師或公證人進行核證),以及(倘客戶包括一名以上的個人)並無收到由所有該等個別人士妥為簽署的載列有關簽署安排而其形式和內容令立橋證券合理滿意的指示,則立橋證券可拒絕就有關操作賬戶及發出指示的簽署安排記錄在案倘若招商證券(香港)並無收到(倘該客戶為一家公司)批准採納有關簽署安排而其形式和內容令招商證券(香港)合理滿意的董事會決議案的正本或經核證真確副本(由該客戶的董事或有關香港法律的合資格執業律師或該客戶註冊成立所在地法律的合資格執業律師或公證人進行核證),以及(倘該客戶包括一名以上的個人)並無收到由所有該等個別人士妥為簽署的載列有關簽署安排而其形式和內容令招商證券(香港)合理滿意的指示,則招商證券(香港)可拒絕就有關操作賬戶及發出指示的簽署安排記錄在案; (c) 倘若立橋證券並無收到(倘客戶為一家公司)批准採納有關口頭指示安排而其形式和內容令立橋證券合理滿意的董事會決議案的正本或經核證真確副本(由客戶的董事或有關香港法律的合資格執業律師或客戶註冊成立所在地法律的合資格執業律師或公證人進行核證),以及(倘客戶包括一名以上的個人)並無收到由所有該等個別人士妥為簽署的載列有關口頭指示安排而其形式和內容令立橋證券合理滿意的指示,則立橋證券可拒絕就有關操作賬戶及發出指示的口頭指示安排記錄在案倘若招商證券(香港)並無收到(倘該客戶為一家公司)批准採納有關口頭指示安排而其形式和內容令招商證券(香港)合理滿意的董事會決議案的正本或經核證真確副本(由該客戶的董事或有關香港法律的合資格執業律師或該客戶註冊成立所在地法律的合資格執業律師或公證人進行核證),以及(倘該客戶包括一名以上的個人)並無收到由所有該等個別人士妥為簽署的載列有關口頭指示安排而其形式和內容令招商證券(香港)合理滿意的指示,則招商證券(香港)可拒絕就有關操作賬戶及發出指示的口頭指示安排記錄在案; (d) 倘立橋證券並無收到由客戶妥為簽署而仍然有效和存續並令立橋證券合理滿意地證明客戶向有關人士授權操作賬戶以及在其他方面就賬戶代表客戶向立橋證券作出指示的授權書,則立橋證券可拒絕就有關人士為客戶(倘客戶為個人)的獲授權人士記錄在案。倘招商證券(香港)並無收到由該客戶妥為簽署而仍然有效和存續並令招商證券(香港)合理滿意地證明該客戶向有關人士授權操作賬戶以及在其他方面就賬戶代表該客戶向招商證券(香港)作出指示的授權書,則招商證券(香港)可拒絕就有關人士為該客戶(倘該客戶為個人)的獲授權人士記錄在案 12.3 客戶確認和同意,由客戶或由任何獲授權人士根據簽署指示或口頭指示操作安排(如適用)以任何方法向立橋證券發出或據稱發出並由立橋證券據此行動或加以信賴的任何指示,於任何時間均不得撤回並對客戶具約束力,而不論該等指示是否實際發出或由客戶授權。只要立橋證券在獲發書面指示的情況下已核實和發現根據獲授權簽署人(倘客戶為一家公司)或客戶或其獲授權人士(倘客戶為個人)或聯名持有人(倘客戶包括一名以上的個人)的簽名式樣,該書面指示看來是由獲授權簽署人(倘客戶為一家公司)或客戶或其獲授權人士(倘客戶為個人)或聯名持有人(倘客戶包括一名以上的個人)根據簽署指示簽署,而在獲發口頭指示的情況 下已核實和發現根據向該發出口頭指示人士提出的身份核證問題所得到的回應,該人士看來是交易代表(倘客戶為一家公司)或客戶或聯名持有人(倘客戶包括一名以上的個人),則立橋證券並無任何進一步責任去調查或核實向立橋證券發出指示的人士的身份或授權該客戶確認和同意,由該客戶或由任何獲授權人士根據簽署指示或口頭指示操作安排(如適用)以任何方法向招商證券(香港)發出或據稱發出並由招商證券(香港)據此行動或加以信賴的任何指示,於任何時間均不得撤回並對該客戶具約束力,而不論該等指示是否實際發出或由該客戶授權。只要招商證券(香港)在獲發書面指示的情況下已核實和發現根據獲授權簽署人(倘該客戶為一家公司)或該客戶或其獲授權人士(倘該客戶為個人)或聯名持有人(倘該客戶包括一名以上的個人)的簽名式樣,該書面指示看來是由獲授權簽署人(倘該客戶為一家公司)或該客戶或其獲授權人士(倘該客戶為個人)或聯名持有人(倘該客戶包括一名以上的個人)根據簽署指示簽署,而在獲發口頭指示的情況下已核實和發現根據向該發出口頭指示人士提出的身份核證問題所得到的回應,該人士看來是交易代表(倘該客戶為一家公司)或該客戶或聯名持有人(倘該客戶包括一名以上的個人),則招商證券(香港)並無任何進一步責任去調查或核實向招商證券(香港)發出指示的人士的身份或授權。 12.4 客戶確認,指示一經發出,未必可能取消或更改該指示該客戶確認,指示一經發出,未必可能取消或更改該指示。 12.5 立橋證券不會在並無合理理據或懷有惡意情況下拒絕為客戶行事或遵從客戶或其獲授權人士的指示或聯名持有人根據簽署指示或口頭指示操作安排所發出的指示招商證券(香港)不會在並無合理理據或懷有惡意情況下拒絕為該客戶行事或遵從該客戶或其獲授權人士的指示或聯名持有人根據簽署指示或口頭指示操作安排所發出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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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Securities Account Agreement

指 示. 12.1 所有指示可由客戶親自或透過電話以口頭方式發出,或透過親自遞交或傳真的方式書面發出,或根據第 16 條透過電子服務發出,惟倘若客戶為一家公司,則有關書面指示必須根據簽署指示由其獲授權簽署人簽署,而口頭指示必須根據口頭指示操作安排由交易代表發出;倘若客戶為個人,則口頭和書面指示必須由客戶親自發出,而書面指示必須由其獲授權人士發出;倘若客戶包括一名以上的個人(「聯名持有人」) ,則口頭和書面指示可分別根據口頭指示操作安排及簽署指示由聯名持有人發出6.1 銀行特此獲授權接受及執行其相信真正並看來由客戶或獲授權人士所簽署、作出或發出的指示(不論屬於何種性質的指示),,無論事實上該指示是否真確或獲授權亦然。 倘客戶提出要求,銀行分行可以客戶代理人之身份,代客戶將有關指示傳遞往另一分行12.2 立橋證券可拒絕在以下情況下進行記錄6.2 倘客戶要求銀行接納以傳真發出之指示(「傳真指示」)、電報指示(「電報指示」)或口頭指示(「口頭指示」),須遵照下列各項辦理 (a) 銀行有完全及絕對酌情權要求發出指令之人士提供某些詳細資料,例如該人士的個人身份識別資料及或賬戶號碼,以確定發出指令之人士的身份。 (b) 採取銀行合理地認為適當的切實可行步驟後,銀行有權(但並無義務)接受其真 誠地相信是由客戶或獲授權人士所發出的任何口頭指示為真確,並按該指示行事,無論事實上該指示是否真確或獲授權亦然。此外,銀行有權接受某傳真指示或電 報指示上其合理認為屬於客戶或獲授權人士之簽署為真確,並按該簽署行事,無 論事實上其是否屬於客戶或獲授權人士之簽署。因此,銀行無義務查究口頭指示、 電報指示或傳真指示的真確性,以及發出任何口頭指示、電報指示或傳真指示的 人士是否本著真誠,而該傳真指示、電報指示或口頭指示對客戶均具約束力。 (c) 客戶承認其已對傳真發出指示之風險作週全之考慮,尢其是在傳真上之非正本署名可能被偽造,而傳真指示亦可能被傳送往錯誤之號碼﹐銀行因而未能收到有關指示,而第三者亦會因此而獲悉該指示,因此而失去其機密性;及 (d) 客戶須完全承擔以口頭指示、電報指示或傳真指示代替銀行收取正本簽署文件方式運作帳戶而合理地涉及或引致的一切損失及損害。但銀行在執行傳真指示、電報指示或口頭指示上的任何指示之前,可要求客戶或獲授權人士提供有關該傳真指示、電報指示或口頭指示之正本書面確認書。 (e) 客戶須就所有以其名義透過電話、電報或傳真向銀行發出之一切指令負責。客戶特此明確地同意不可推翻地接受由任何自稱為客戶本人之人士(不論是否已獲客戶本人授權或客戶本人是否知悉或同意)所發出之一切指令約束,並對該等指令負責。客戶同意無條件地接受銀行自身記錄之證據約束。 (f) 就透過電話作出的口頭指示,該等指示將於客戶透過電話給予銀行指示後成為有效。就電報指示或傳真指示而言,該等指示將只在銀行透過電話與客戶確認指示後才成為有效。 (i) 若銀行只收到客戶的指示而未有收到已簽署文件的正本,銀行會向客戶發出書面通知(「通知書」)或使之可予查閱 。倘客戶在作出有關交易指示之日後兩個營業日內仍未收到該通知書或該通知書未能在作出有關交易指示之日後兩個營 業日內向客戶提供,客戶須立即以書面(須正式簽署) 通知銀行「( 未收妥通知書」), 以使銀行在客戶作出有關交易指示之日期後七個營業日內實際收到客戶之「未收 妥通知書」。 (ii) 如客戶已收到按照上述第(g) (i)條所指之通知書或該通知書已可予客戶查閱,客戶有責任審閱及核實該「通知書」內之所有記項是否正確。倘任何記項有錯誤,不妥當及/或未獲授權,客戶須立即以書面(須正式簽署)通知銀行(「錯誤通知書」) ,以使銀行在「通知書」上之日期後九十日內實際收到客戶之「錯誤通知書」。 (iii) 除非銀行 (a) 倘若立橋證券並無收到委任有關人士為獲授權簽署人或交易代表(視情況而定)而其形式和內容令立橋證券合理滿意的董事會決議案的正本或經核證真確副本(由客戶的董事或有關香港法律的合資格執業律師或客戶註冊成立所在地法律的合資格執業律師或公證人進行核證),且尚未完成立橋證券就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而對該擬委任的新獲授權簽署人或交易代表進行的檢查驗證及其他程序,或立橋證券發現完成有關程序後的結果不滿意,則立橋證券可拒絕就有關人士為客戶的獲授權簽署人或交易代表(倘客戶為一間公司)記錄在案;於上述的七個營業日內實際收到「未收妥通知書」及/或 (b) 倘若立橋證券並無收到(倘客戶為一家公司)批准採納有關簽署安排而其形式和內容令立橋證券合理滿意的董事會決議案的正本或經核證真確副本(由客戶的董事或有關香港法律的合資格執業律師或客戶註冊成立所在地法律的合資格執業律師或公證人進行核證),以及(倘客戶包括一名以上的個人)並無收到由所有該等個別人士妥為簽署的載列有關簽署安排而其形式和內容令立橋證券合理滿意的指示,則立橋證券可拒絕就有關操作賬戶及發出指示的簽署安排記錄在案;於「通知書」之日期後九十日內實際收到「錯誤通知書」及/或 (c) 倘若立橋證券並無收到(倘客戶為一家公司)批准採納有關口頭指示安排而其形式和內容令立橋證券合理滿意的董事會決議案的正本或經核證真確副本(由客戶的董事或有關香港法律的合資格執業律師或客戶註冊成立所在地法律的合資格執業律師或公證人進行核證),以及(倘客戶包括一名以上的個人)並無收到由所有該等個別人士妥為簽署的載列有關口頭指示安排而其形式和內容令立橋證券合理滿意的指示,則立橋證券可拒絕就有關操作賬戶及發出指示的口頭指示安排記錄在案; (d) 倘立橋證券並無收到由客戶妥為簽署而仍然有效和存續並令立橋證券合理滿意地證明客戶向有關人士授權操作賬戶以及在其他方面就賬戶代表客戶向立橋證券作出指示的授權書,則立橋證券可拒絕就有關人士為客戶(倘客戶為個人)的獲授權人士記錄在案即使指明可發出「未收妥通知書」或「錯誤通知書」之期限未過,倘客戶以任何方式提取、交收及/或交易根據口頭指示、電報指示或傳真指示完成的交易而取得之款項及/或根據客戶之指示買賣之證券,則該交易須被視為已被客戶不可推翻地確認及接納,其後客戶不得以不正當行為、缺乏授權、不符合規定、遺漏及/或任何其他理由提出任何索償或爭議12.3 客戶確認和同意,由客戶或由任何獲授權人士根據簽署指示或口頭指示操作安排(如適用)以任何方法向立橋證券發出或據稱發出並由立橋證券據此行動或加以信賴的任何指示,於任何時間均不得撤回並對客戶具約束力,而不論該等指示是否實際發出或由客戶授權。只要立橋證券在獲發書面指示的情況下已核實和發現根據獲授權簽署人(倘客戶為一家公司)或客戶或其獲授權人士(倘客戶為個人)或聯名持有人(倘客戶包括一名以上的個人)的簽名式樣,該書面指示看來是由獲授權簽署人(倘客戶為一家公司)或客戶或其獲授權人士(倘客戶為個人)或聯名持有人(倘客戶包括一名以上的個人)根據簽署指示簽署,而在獲發口頭指示的情況 下已核實和發現根據向該發出口頭指示人士提出的身份核證問題所得到的回應,該人士看來是交易代表(倘客戶為一家公司)或客戶或聯名持有人(倘客戶包括一名以上的個人),則立橋證券並無任何進一步責任去調查或核實向立橋證券發出指示的人士的身份或授權(h) 在收到銀行的確認或銀行之經紀/代理確認其經已完成根據有關交易作出的購入指令後,銀行有權立即在客戶指定之付款賬戶中扣留應付之全數買款(包括但不限於涉及之一切支出、收費、佣金、印花稅、稅項或徵費) 12.4 客戶確認,指示一經發出,未必可能取消或更改該指示(i) 倘交易之指示為出售銀行替客戶持有之證券,銀行有權提取及運用該等證券以完成該出售而無須給予客戶進一步通知12.5 立橋證券不會在並無合理理據或懷有惡意情況下拒絕為客戶行事或遵從客戶或其獲授權人士的指示或聯名持有人根據簽署指示或口頭指示操作安排所發出的指示6.3 客戶發出之交易指示將維持有效,直至已執行該指示或交易日結束,兩者以較先者為準。倘某指示已被接受惟未能同日予以執行,該指示將被消除/變為無效 6.4 客戶授權銀行以不限於錄音帶之任何方法錄取其與客戶之間的口頭指示(不論是否透過電話),有關錄音可帶有或並無音頻信號警告裝置,而此錄音紀錄將成為確實的證據及對客戶具有約束力。 6.5 客戶同意銀行獲授權將不時購入之證券存放於賬戶。有關所有交易及維持賬戶方面銀行訂明應收、或客戶同意繳交之一切費用、佣金及收費,客戶承諾及同意支付予銀行。 6.6 在扣除與指示出售有關證券涉及之一切經紀人佣金、佣金、釐印費、交易徵費、其他收費及支出後,出售證券之淨收益須先用以支付及清償(全部或部份)根據本條款及章則所欠銀行之一切債務(如有者),而餘數(如有者)將記入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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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Investment Account Terms and Condi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