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額度及層級 样本条款
授權額度及層級. 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交易金額在新台幣伍仟萬元(含)以下者,須呈送總經理核准後提報董事長;交易金額超過新台幣伍仟萬元者,則須經董事會通過後始得為之。
授權額度及層級. (一) 取得或處分已於公開交易市場買賣之有價證券,交易金額在新臺幣伍仟萬元(含)以下者,須經公司內部簽呈,送呈總經理及董事長核准;交易金額超過新臺幣伍仟萬元者,須經董事會通過後始得為之。
授權額度及層級. (一) 避險性交易限額
1、 執行外匯交易人員及交易限額 交易人員 每日交易權限 淨累積部位交易權限董事長 USD 50 million USD 80 million財務部主管 USD 10 million USD 50 million
2、 如每日交易金額或累積未沖銷淨部位超過授權額度,必須呈報符合
授權額度及層級. 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設備,依其內部控制制度中固定資產循環及核決權限管理程序相關規定辦理;交易金額超過新台幣伍仟萬元者,須經董事會通過後始得為之。
授權額度及層級. 取得或處分無形資產,交易金額在新臺幣參仟萬元(含)以下者,依本公司核決權限送呈核准後始得為之,並應提報最近一次董事會;交易金額超過新臺幣參仟萬元者,須經董事會通過後始得為之。
授權額度及層級. (一) 取得或處分已於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有價證券,交易金額在新臺幣三百萬元(含)以下者呈送財務長核准;交易金額在新臺幣三百萬元至五百萬元(含)以下者呈送董事長核准;交易金額超過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者,須經董事會通過後始得為之。
授權額度及層級. (一) 取得或處分不動產須經董事會通過後始得為之。
授權額度及層級. 取得或處分無形資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或會員證,交易金額在新臺幣三億元(含)以下者,須經公司內部簽呈,送呈總經理核准;交易金額超過新臺幣三億元者,須經董事會通過後始得為之。
授權額度及層級. 1. 短期有價證券之取得與處分,其金額在新台幣一億元以下者,應呈請總經理核准,超過新台幣一億元在二億元以下者,應呈董事長核准,超過新台幣二億元者,另須提經董事會通過後始得為之。
2. 長期有價證券之取得與處分,其金額在新台幣一億元以下者,應呈請總經理核准,超過新台幣一億元在二億元以下者,應呈董事長核准,超過新台幣二億元者,須提經董事會通過後始得為之。
3. 不動產之取得或處分,其金額在新台幣三億元以下者,應呈董事長核准,超過新台幣三億元以上者,須提經董事會通過後始得為之。
授權額度及層級. (一) 金額在新台幣四仟萬元以下者,應經董事長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