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服務. 1. 個案首次接受服務時,乙方應核對個案身分證明文件,其有冒名接受服務時,應拒絕提供服務;其福利身分或居住地等服務對象資格變更時,應通知甲方。 2. 乙方提供服務,應配合甲方收集資料及登錄;事後應完成服務紀錄,並應依法保存。 3. 乙方未於甲方指定之期間內,登錄個案相關紀錄於甲方指定之資訊系統,該筆費用甲方不予支付;其已核付者,甲方得於乙方申報之費用內扣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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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服務. 1. 個案首次接受服務時,乙方應核對個案身分證明文件,其有冒名接受服務時,應拒絕提供服務;其福利身分或居住地等服務對象資格變更時,應通知甲方個案每次接受服務時,乙方應核對個案身分證明文件,其有冒名接受服務時,應拒絕提供服務,並由乙方通知甲方照管中心或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之個案管理師。
2. 乙方提供服務,應配合甲方收集資料及登錄;事後應完成服務紀錄,並應依法保存。
3. 乙方未於甲方指定之期間內,登錄個案相關紀錄於甲方指定之資訊系統,該筆費用甲方不予支付;其已核付者,甲方得於乙方申報之費用內扣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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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長期照顧營養餐飲服務契約
提供服務. 1. 個案首次接受服務時,乙方應核對個案身分證明文件,其有冒名接受服務時,應拒絕提供服務;其福利身分或居住地等服務對象資格變更時,應通知甲方。
2. 個案首次接受服務時,乙方應核對個案身分證明文件,其有冒名接受服務時,應拒絕提供服務;其身分變更時,應通知甲方。 乙方提供服務,應配合甲方收集資料及登錄;事後應完成服務紀錄,並應依法保存。
3. 。 乙方未於甲方指定之期間內,登錄個案相關紀錄於甲方指定之資訊系統,該筆費用甲方不予支付;其已核付者,甲方得於乙方申報之費用內扣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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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交通接送服務契約書
提供服務. 1. 個案首次接受服務時,乙方應核對個案身分證明文件,其有冒名接受服務時,應拒絕提供服務;其福利身分或居住地等服務對象資格變更時,應通知甲方。
2. 。 乙方提供服務,應配合甲方收集資料及登錄;事後應完成服務紀錄,並應依法保存。
3. 。 乙方未於甲方指定之期間內,登錄個案相關紀錄於甲方指定之資訊系統,該筆費用甲方不予支付;其已核付者,甲方得於乙方申報之費用內扣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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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Long Term Care Service Contra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