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 样本条款

施工安全. 1. 承包人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自行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和设立相关安全警示标志,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 2. 承包人应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在施工期间造成的伤、残、亡等事故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概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 承包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相关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施工安全. 承包商對其所有工作人員安全應自行負責。如因施工影響第三者之安全、健康或權益時應由裝潢(修)戶與承包商共負連帶責任。
施工安全. 承包人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自行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和设立相关安全警示标志,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
施工安全. (一) 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
施工安全.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有违反,除限其立即整改外,按每人每次扣减保证金 1000 元。
施工安全. (1) 发包人应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上述安全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监理人在检查中发现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指示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若承包人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时,则监理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2)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职责。承包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和爆破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3) 发包人或委托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工地建立一支消防队伍负责全工地的消防工作,配备必要的消防水源、消防设备和救助设施。 (4) 发包人或委托监理人在每年汛前组织承包人和有关单位进行防汛检查,并负责统一指挥全工地的防汛和抗灾工作。 承包人应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防汛和抗灾等工作。按发包人的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做好每年的汛前检查,配置必要的防汛物资和器材,按合同规定做好汛情预报和安全度汛工作。
施工安全. 1. 乙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自行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和设立相关安全警示标示标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 2. 乙方应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在施工期间造成的伤、残、亡等事故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相关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施工安全. 1、 现场施工及管理人员要按规定颜色统一着装、佩带工作证、戴安全帽、穿反光衣,其中施工人员戴黄色安全帽,施工队技术人员戴白色安全帽,发包人的工作人员戴红色安全帽,所有安全帽上应标明单位名称; 2、 高空作业须系安全带; 3、 施工现场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夜间须悬挂红色警示灯; 4、 挖掘作业时,承包人须指派技术人员现场指挥,确保各种管线的安全,大型机械作业应有专人指 挥; 5、 施工地段及工棚的临时电力、通讯等设施,要按规范规程安装,严禁私拉乱接,开闸后应及时上锁,加强管理; 6、 施工工棚应按消防要求配置消防设备,加强保卫巡逻,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施工安全. 1、 现场施工及管理人员要按规定颜色统一着装、佩带工作证、戴安全帽、穿反光衣,其中施工人员戴黄色安全帽,施工队技术人员戴白色安全帽,招标人的工作人员戴红色安全帽,所有安全帽上应标明单位名称; 2、 高空作业须系安全带; 3、 施工现场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夜间须悬挂红色警示灯; 4、 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属临街和居民居住区在建工程的,应当设置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 5、 建设工程施工需要临时占用道路或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因施工造成毗邻单位、居民的出入口障碍和交通堵塞的,施工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出入口和交通的畅通、安全; 6、 挖掘作业时,中标人须指派技术人员现场指挥,确保各种管线的安全,大型机械作业应有专人指挥; 7、 施工地段及工棚的临时电力、通信等设施,要按规范规程安装,严禁私拉乱接,开闸后应及时上锁,加强管理; 8、 施工工棚应按消防要求配置消防设备,加强保卫巡逻,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施工安全. 6.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制定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措施报批,严格按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措施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监督检查。并在拆除过程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6.2 乙方必须明确项目安全责任人,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足够的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6.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工伤等事故或其他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4 乙方应做好垃圾堆放,严防因堆放和防护不当而造成的塌方、滑坡等安全事故,如因此发生安全事故,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6.5 乙方在拆除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具,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严禁冒险作业,确保设备、人员的安全。因乙方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当、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冒险作业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6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向甲方缴纳工程履约保证金 元,在工程结算付款时一并结算,一次性退还(无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