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价证券. 指代表对被保险公司享有债权或股权的任何证券。 指称违反规范下列任何一项的任何相关法律(成文法或普通法)、法规或规定,而由买入、卖出或要约或邀请出价买入或卖出被保险公司的任何有价证券的个人或实体基于或可归因于该事项而提出的任何书面请求或民事、刑事、行政、监管或仲裁程序,但不包括针对被保险公司的行政或监管程序:
有价证券. 指代表对被保险公司享有债权或股权的任何证券。
有价证券. 指招股说明书中载明供认购或购买的,证明对发行公司享有债权或股权的任何证券。
有价证券. 指可转让的和不可转让的票据以及能代表货币或其他财产的合同,包括印花税票及其他通用的印花、代币券和票证,但不包括货币。
有价证券. 本公司及子公司取得或处分有价证券,应于事实发生日前取具目标公司最近期经会计师查核签证或核阅之财务报表作为评估交易价格之参考。 另交易金额达公司实收资本额百分之二十或新台币三亿元以上者,应于事实发生日前洽请会计师就交易价格之合理性表示意见。但该有价证券具活络市场之公开报价或符合金管会下列规定之情事者,不在此限:
有价证券. 本公司承保直接由于被保险人在正常业务中,善意根据下列有价证券处理业务时,因为该有价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