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样本条款

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一)已经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 2019 年 1 月 30 日,宝德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安徽英泓出售庆汇租赁 90%股权; 2019 年 3 月 12 日,宝德股份第三届董事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出售预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 2019 年 7 月 23 日,本次交易原交易对方安徽英泓召开了 2019 年度第 3 次股东会,同意不再参与本次交易,并与宝德股份签订《关于庆汇租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终止协议》。 2019 年 7 月 23 日,天津申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具了《北京首拓融汇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决定书》,同意全资子公司首拓融汇购买宝德股份持有的庆汇租赁 90%股权,并签署相关购买框架协议。 2019 年 7 月 23 日,宝德股份第三届董事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同意交易对方由安徽英泓调整为首拓融汇。 2019 年 9 月 16 日,天津申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具了《北京首拓融汇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决定书》,同意首拓融汇购买宝德股份持有的庆汇租赁 90%股权,并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 2019 年 9 月 16 日,宝德股份第三届董事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等相关议案。
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 2016 年 4 月 25 日,超华科技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部分议案表决结果为 8 票同意、 1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余议案表决结果为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部分议案,公司董事彭必波先生投反对票。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公司与本预案同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33)。 公司董事彭必波先生对上述董事会审议的部分议案投“反对”票,并暂无法签署《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原因是其对本次交易 方案的部分内容存在异议,且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和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完成,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等文件尚未出具,故其对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暂无法做出判断,暂无法签署《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截止本文件出具之日,彭必波先生经过对本次交易相关情况进一步了解后,已签署《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本次交易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提交董事会审阅,届时公司全体董事将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再次进行表决。
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
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一)上市公司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 0000 年 0 月 0 日,乐教融智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2016 年 5 月 7 日,嘉汇金源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2016 年 5 月 7 日,乐知行股东会审议通过杨军、张少华、许桂琴、朱鹏、王彬彬、乐教融智、嘉汇金源向科大讯飞转让其合计持有的乐知行 100%股权。 2016 年 5 月 7 日,科大讯飞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及认购对象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盈利补偿协议》、《股份认购协议》。 2016 年 5 月 30 日,科大讯飞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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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第十四条 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涉及关联交易的合同、协议或作出其他安排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回避措施:

  • 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 以 上 2020 年 4 月 1 日現在)

  •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旁签署(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盖章、密封和上传至系统后生效,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廠商依本契約提供機關服務時,如使用開源軟體,應依該開源軟體之授權範圍,授權機關利用,並以執行檔及原始碼共同提供之方式交付予機關使用,廠商並應交付開源軟體清單(包括但不限於 開源專案名稱、出處資訊、原始著作權利聲明、免責聲明、開源授權條款標示與全文)。

  • 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后,国家和资本市场监管机构相继出台了支持和鼓励并购重组的政策。 2013 年 1 月,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等 12 部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3]16 号),鼓励汽车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方式整合要素资源,优化产品系列,降级经营成本,大力推动自主品牌发展等,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支持零部件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与整车生产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发展战略联盟,实现专业化分工和协作化生产。 2014 年 3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 (国发[2014]14 号),提出从行政审批、交易机制等方面进行梳理,进一步完善并购重组体制机制,优化市场环境,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全面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 2015 年 8 月,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银监会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证监发[2015]61 号),明确指出“将通过简政放权、鼓励兼并重组支付工具和融资方式创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方式大力推进上市公司兼并重组”。 2018 年,为适应经济发展新阶段特征,证监会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并购重组领域集中推出了一系列“提效率、降成本”的政策举措,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2018 年 8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和国资委联合印发《2018 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提出“积极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深化产融合作,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并购重组中的主渠道作用”和“稳妥给予资本市场监管支持:对降杠杆及市场化债转股所涉的 IPO、定向增发、可 转债、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市场操作,在坚持市场三公原则前提下,提供适当监管政策支持”。 监管部门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引导、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的方式实现资源的整合,在国家重组利好政策的鼓励和资本市场的宏观背景下,东安动力抓住资本市场的政策支持,通过收购行业内的汽车零配件企业丰富自身产品类型,在发动机、变速器零部件方面进行横向一体化战略。 随着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全球诸多发达国家、地区提出了严苛的尾气标准。 2019 年 7 月 1 日,我国上海、广州、江苏等多个省份启用“国六”排放标准。与目前实施的国五排放标准相比,国六排放标准加严了污染物排放限值并增加了多项测试要求及限值,对机动车排放标准施加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根据国六排放标准文件中的对于重型柴油车相关描述,该标准将分为 6a 和 6b 两个阶段实施,其中 6b 阶段相较于 6a 阶段对污染物排放限值有更高的要求,凡不满足本标准相应阶段要求的新车不得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不满足本标准相应阶段要求的新发动机不得生产、进口、销售和投入使用。除我国外,欧盟、美国目前实施的 Euro6、EPA10 的排放标准亦属于严苛型排放标准。 随着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全球整车制造商通用、福特、戴姆勒等纷纷提高上游汽车零部件产品的要求,从而促使汽车零部件行业不断革新发展、整合重组,打开了新技术、新产品的市场与契机。 近年来,全球汽车行业保持良好增长势头,汽车销量实现连续多年上涨,直到 2018 年才出现下滑,但销量仍处于较高水平,市场规模巨大。2019 年,全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2,572.1 万辆和 2,576.9 万辆,同比下降 7.5%和 8.2%,其中乘用车产销量分别为 2,136.0 万辆和 2,144.4 万辆,同比下降 9.2%和 9.6%;商用车产销量分别为436.0 万辆和432.4 万辆,产量同比增长1.9%,销量同比下降1.1%。在此情况下,我国汽车发动机、变速箱等零部件的需求市场仍具备较大规模。 2019 年,东安动力的汽车发动机销量为 246,789 台,较 2018 年销量增长

  •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 基本資料 有無退票紀錄:□ 有 □ 無 (評估單日買賣額度達美金 100 萬元以上之境內客戶,應向票據交換 開戶原因:□ 長期投資 □ 資金運用 □ 其他 有無在其他證券商開戶:□ 有 □ 無

  • 約の締結 第1条 貸主( 以下「甲」という。)及び借主(以下「乙」という。) は、頭書( 1) に記載する賃貸借の目的物( 以下「本物件」という。)について、以下の条項により賃貸借契約( 以下 「本契約」という。)を締結した。 (契約期間及び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