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交易评估及作价情况 样本条款

本次交易评估及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联合创泰 100%股份。天健华辰对交易标的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并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结论。根据天健华辰出具的华辰评报字(2021)第 0007 号《评估报告》,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联合创泰母公司口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33,706.85 万元,评估 值 169,500.00 万元,评估增值 135,793.15 万元,增值率为 402.87%。参考上述评估价值,经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公司 100%股份的交易作价为 160,160.00 万元。 另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对标的公司或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2 亿元。
本次交易评估及作价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待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全部评估相关工作完成后,具体评估结果、相关依据及合理性分析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江苏莫安迪 100%股权的最终交易作价将参考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值,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评估基准日暂定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交易评估及作价情况. ‌ 根据中同华出具的《评估报告》,以 2021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紫燕机械 100%股权进行评估。经评估,紫燕机械100%股权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的评估值分别为7,714.95 万元和8,020.00 万元,中同华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紫燕机械 100%股权估值为 7,714.95 万元,较紫燕机械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7 月 31 日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 5,294.44 万元增值 2,420.51 万元,增值率 45.72%。 参考审计和评估结果,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上市公司收购紫燕机械 51%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3,218.00 万元。
本次交易评估及作价情况. ‌‌ 根据华康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重康评报字(2020)第 255 号),以 2020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对标的公司 100%股权进行评估。经评估,民丰化工 100%股权收益法评估值为 43,890.00 万元,较民丰化工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5 月 31 日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增值 19,270.41 万元,增值率 78.27%;民丰化工 100%股权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 36,069.78 万元,较民丰化工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5 月 31 日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增值 11,450.19 万元,增值率 46.51%。华康评估采用了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民丰化工 100%股权估值为 43,890.00 万元。 交易双方以华康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重康评报字(2020)第 255 号)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经友好协商,最终确认民丰化工 100%股权交易作价为 43,890.00 万元。
本次交易评估及作价情况. ‌ 本次交易分别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标的资产的最终评估结果。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 6401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鑫金泉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70,332.16 万元,较鑫金泉经审计的净资产(母公司口径)账面值评估增值 47,144.18 万元,增值率 203.31%。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协 商,本次交易标的公司鑫金泉 100%股权的最终交易总价款确定为 69,650.00 万元。
本次交易评估及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分别采用了收益法和市场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标的资产的最终评估结果。 根据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 020030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药源药物 100.00%股权的评估值为 41,356.00 万元,较药源药物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值评估增值 35,639.26 万元,增值率为 623.42%。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充分协商,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药源药物 100.00%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确定为 41,000.00 万元。
本次交易评估及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分别采用了收益法和市场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标的资产的最终评估结果。 根据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 020030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药源药物 100.00%股权的评估值为 41,356.00 万元,较药源药物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值评估增值 35,639.26 万元,增值率为 623.42%。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充分协商,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药源药物 100.00%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确定为 41,000.00 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药源药物经审计的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药源药物 12,986.17 5,716.74 8,258.05 皓元医药 238,455.16 183,644.07 96,922.56 交易作价金额 41,000.00 41,000.00 - 占比 17.19% 22.33% 8.52% 注: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药源药物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对应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最终交易金额孰高为准。 根据上表计算结果,药源药物经审计的 2021 年末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与 交易对价相比孰高)及 2021 年度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相应指标均未超过 50%。 综上,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经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本次交易评估及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中联评估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森泰能源 100%股份进行了评估。中联评估分别采用了市场法和收益法,并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标的资产的最终评估结果。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2]第 650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森泰能源 100%股份的评估值为 180,200.00 万元。在此基础上,交易各方参考评估结果并经充分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森泰能源 100%股份的最终交易价格为 180,000.00 万元。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上市公司收购同一或相关资产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评估及作价情况. ‌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虎哥环境 100%股权,本次交易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根据天津中联出具的《评估报告》,天津中联分别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对虎哥环境 100%股权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收益法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虎哥环境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91,000.00 万元。以前述评估值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虎哥环境 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 91,000.00 万元。
本次交易评估及作价情况. ‌ 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天玑智谷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截至2021年6月30日,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天玑智谷100% 股权 9,231.17 20,060.00 10,828.83 117.31% 参考上述评估结果,标的公司51%股权的交易估值为10,230.60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标的资产作价为10,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