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收购方式. 一、 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收购方式. 本次收购通过股份协议转让、表决权委托与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实现。
本次收购方式. 收购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收购方式. 本次收购系因上市公司定向回购并注销股份导致股本总额下降,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相应被动增加,不涉及收购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种类的变更。
本次收购方式.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两个部分。
本次收购方式. 本次收购通过协议转让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实现。
本次收购方式. 根据《吸收合并协议》及《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各方约定双汇发展通过向控股股东双汇集团的唯一股东罗特克斯发行股份的方式对双汇集团实施吸收合并。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双汇发展作为本次吸收合并的吸收方暨存续方应当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双汇集团作为本次吸收合并的被吸收方暨非存续方,其全部资产、负债、人员、业务、合同等将进入双汇发展,同时其应当办理双汇集团注销登记手续。
本次收购方式. 根据《收购报告书》《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质押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本次收购通过取得公众公司股份结合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实现。 收购人海南现代农林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范来强持有的众友物联 2,925,000 股股份、购买庞志勇持有的众友物联 2,700,000 股股份,合计 5625000 股股份,均为限售股;协议签订日起 3 日内,转让方将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 5625000股股份全部质押给收购人,同时不可撤销的完全委托收购人代为行使该部分股份的表决权,待限售期限届满后将该部分股份转让予收购人。 通过上述股权转让及协议安排,股份质押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后,收购人通过表决权委托控制众友物联 5625000 股股份,占公众公司总股本的 56.25%。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海南现代农林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为众友物联的控股股东。
本次收购方式. 本次收购方式为收购人以其现金认购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 4,375,310,335 股 股份,每股发行价 2.06 元。
本次收购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深圳市国资委将所持有的特发集团38.97%股东会表决权通过协议方式委托给其全资子公司深投控行使,进而使深投控通过特发集团间接拥有特发服务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