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收购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样本条款

本次收购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 本次收购的目的 2016年8月17日,国嘉实业与利泰农业签署了《框架协议》,拟引入利泰农业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利泰农业拟将其控股的利泰制药注入国嘉实业。2016年8月22日,国嘉实业披露了上述事项,详见《上海国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2016-032 号)。利泰农业受让US III Holdings、惠州中创持有的国嘉实业股份后,成为国嘉实业的控股股东,将继续推进国嘉实业股权分置改革事项,保护国嘉实业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
本次收购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根据《收购报告书》,本次收购的目的及后续计划如下:
本次收购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根据《收购报告书》,本次收购目的及后续计划具体如下: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作为一致行动人将持有正旭科技 48.81%的股份,河南省财政厅将成为正旭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将根据被收购人的实际情况,对被收购人的资产、业务进行调整,并积极将具有市场发展潜力的资产纳入公众公司,改善公众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众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众公司的持续发展,提升公众公司的股份价值和股东回报。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收购人本次交易基于合理商业目的,不存在违反《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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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入 札 書 令和 年 月 日 支出負担行為担当官 原子力規制委員会原子力規制庁長官官房参事官 殿 所 在 地商 号 又 は 名 称代表者役職・氏名 下記のとおり入札します。

  • 延滞金 第9条 寄託者が前条に規定する提供を怠った場合において、当会社が寄託者の負担すべき関税を納付したときは、納付の日から日歩4銭の利息を請求する。

  • 契約の解除 事業者の債務不履行等による契約の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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