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样本条款

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一)收购人的基本信息
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一) 祥源旅开的基本信息
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根据建新集团提供的材料及本所律师核查,建新集团于 1998 年 12 月 18 日 注册成立,现持有注册号为 62122720000069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为甘肃省徽县城关滨河路,法定代表人为刘建民,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伍亿伍仟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机械设备,化工产品 (不含化学危险品)。机电产品,农副产品(不含粮食)。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橡胶及塑料制品,矿产品(不含特种矿产品)销售。 经本所律师核查,建新集团已通过 2011 年度工商年检,为依法成立且合法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其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签署和履行本次收购相关协议的主体资格。
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一)关于《投资者适当性办法》的规定的说明
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一) 收购人建工控股
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本次收购的收购人为围海股份。
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根据收购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收购人的主体资格如下:
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本次收购的收购人为苏州恒誉六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收购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六和律师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相关工商登记信息,收购人的主体资格情况如下:
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1、收购人——水口山集团 公司名称 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 年 07 月 22 日 注册地址 湖南省常宁市水口山镇渡口路 19 号 法定代表人 黄安平 注册资本 302,447.28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482750642790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有色金属采选、冶炼;氧化锌、硫酸、硫酸锌、铍、铜、锆系列产品、金属材料制造、销售;建筑安装,机械维修;烟尘炉料回收、销售;机电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汽车、船舶运输,货物中转;汽车修理;水电转供;住宿、饮食、体育、文化娱乐服务;物业管理;五金交电、化工原料、日用百货零售;食品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工业氧气、氮气生产销售;劳务输出。 通讯地址 湖南省常宁市水口山镇渡口路 19 号 股东名称 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