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 根据《收购报告书》和《无偿划转协议》等相关文件,本次收购采用无偿划转方式,收购人无需支付对价,因此不存在资金支付情形。
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 根据《收购报告书》,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为收购人自有资金及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的资金支持。根据收购人出具的承诺,收购人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为自由资金及自筹资金,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用公众公司资源获得任何形式财务资助 的情况。本次收购不存在他人委托持股、代持股份的情形,本次收购的标的上没有设定其他权利,也没有在收购价款之外存在其他补偿安排。
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 根据《收购报告书》及收购人出具的声明与承诺,本次收购价款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收购人不存在收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本次收购的被收购企业或其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收购资金或者其他对价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借贷的情况,不存在通过与被收购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用被收购公司资源获得其任何形式财务资助的情况。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收购采用无偿划转方式,不涉及对价,因此不存在资金支付,不涉及收购资金来源相关事项。
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 根据收购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收购以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进行,不涉及交易对价,因此本次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问题;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不存在收购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桂东电力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 根据《收购报告书》《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收购采用无偿划转的方式进行,不涉及资金支付。
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 根据收购人说明及广州凯隆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签署的《收购报告书》,广州凯隆本次收购嘉凯城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从其下属公司恒大集团有限公司及儋州信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调拨),不存在收购资金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并用于支付本次收购价款的情形。
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吉林能投、财务公司合法的自有资金以及自筹资金。上述资金来源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情况,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
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 根据《收购报告书》,收购人本次收购资金将来源于其自筹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收购人的收购资金来源合法。 本所认为,收购人本次收购资金来源合法。
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 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次收购公众公司的资金来源于本公司/本人自有资金,本公司/本人具有履行相关收购义务的能力;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用公众公司资源获得其他任何形式财务资助的情况,同时不存在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协议安排代他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