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样本条款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标的资产为 Alpha 全部 A 类普通股,占 Alpha 全部股权的 99.9783%,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在此基础上由各方协商确定。 截至评估基准日,Alpha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3,365,127.64 万元,对应 Alpha全部 A 类普通股的估值为 3,364,396.25 万元,各方协商确定的标的资产交易对价为 3,050,352.00 万元,与交易方案调整前保持一致。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在估值报告结果的基础上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3,246,243,560 元(按估值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 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 6.8792 折算,交易价格为 19.26 亿美元)。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根据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交易各方同意,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评估,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预估值为 102,203.65 万元,交易对价暂定为 102,000.00 万元,并将以《资产评估报告》中确定的目标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最终的交易价格在相关审计、评估完成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根据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 3558 号《评估报告》,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评估价格为 5,875,546,441.66 元。以上述评估值为基础,交易双方商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为 5,875,546,441.66 元(以下简称为“交易价格或交易作价”)。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 862 号),本次评估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伟创自动化 100%的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结合标的公司的资产、经营状况等因素确定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确定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伟创自动化 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55,028.08 万元。 根据公司与伟创自动化全体股东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评估价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 55,000 万元。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1、 北京兴华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09年12月31日,神州新桥未分配利润为38,835,876.85元; 2、 2009年12月18日,甲乙双方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如果神州新桥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超过2,900万元,则神州新桥未分配利润中的2,900万元归乙方所有,其余部分归甲方所有;乙方已于2009年12月22日分配了900万元,因此甲乙双方约定,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神州新桥未分配利润中 2,000万元归乙方所有,其余归甲方所有。 3、 根据中铭国际出具的《评估报告书》,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即:截止评估基准日2009年12月31日,乙方持有神州新桥的股东权益价值为 34,675万元。考虑神州新桥在评估期后将向乙方分配2,000万元的未分配利润,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乙方所持神州新桥100%股权作价32,000万元。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目标公司100%股权的股权转让总价的计算方式为:股权转让总价 = [以 2019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日目标公司经评估 的净资产(扣除双方协商拟剥离的非经营性业务及无效资产)] —价格调整部分。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江泉实业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的股权,初步预估交易价格不超过 9,000 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甲方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标的股权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另行协商并签署正式交易协议确定。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乙方所持莱州金盛 100%股权。 根据中联资产出具的、已经山东省国资委核准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字[2016]第 1193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4 月 30 日,莱州金盛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204,838.09 万元。经协商,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莱州金盛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204,838.09 万元。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协议各方对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预估值为63,000万元,扣除目标公司评估基准日后拟进行的现金分红3,900万元后,并经各方协商,本次交易对价暂定为59,000万元。协议各方同意,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按国资监管程序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后以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