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2 年 5 月 16 日,上市公司与薛永、三顺投资、梁金、张宝、谢志懋、薛占青、薛战峰、张学文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合同主体为,甲方: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乙方:薛永、三顺投资、梁金、张宝、谢志懋、薛占青、薛战峰、张学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第二条 交易概述”修改为: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第三条 标的资产作价”修改为: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第四条 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修改为: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第六条 标的资产交割”修改为: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第八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的先决条件”修改为: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2021 年 7 月 12 日,上市公司与深创投、前海红土、建华开源、锐凌无线签 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锐凌无线 51%的股权,并就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概述、标的资产的作价、对价股份支付安排、标的资产的交 割及股份登记、过渡期损益安排、过渡期承诺及安排、标的公司的后续经营管理、陈述、保证及承诺、税费、通知、违约、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或解除、法律 适用和争议解决、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信息披露和保密义务及其他事项进行了 详细约定。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2020 年 12 月,交易双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就标的资产价格及定价依据,支付方式,股份发行及认购,现金对价支付方案,过渡期间损益归属等事项予以具体明确的约定。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2016年3月25日,金马股份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