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1、 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2020 年 12 月,交易双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就标的资产价格及定价依据,支付方式,股份发行及认购,现金对价支付方案,过渡期间损益归属等事项予以具体明确的约定。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一) 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2 年 5 月 16 日,上市公司与薛永、三顺投资、梁金、张宝、谢志懋、薛占青、薛战峰、张学文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合同主体为,甲方: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乙方:薛永、三顺投资、梁金、张宝、谢志懋、薛占青、薛战峰、张学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1、 2014年6月10日,道博股份与新星汉宜及强视传媒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协议对本次交易概述、标的资产及其转让、本次发行股份暨对价股份的给付、本次交易的现金支付对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各方的陈述及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强视传媒的运作、债权债务处置、交易税费及成本分担、保密条款、协议的生效等进行了详细的约定,该等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本法律意见书“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第二条 交易概述”修改为:
2.1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的基本内容如下:
2.1.1 四川路桥通过向川高公司、藏高公司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川高公司所持交建集团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后的 51%股权、藏高公司所持交建集团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后的 39%股权,同时,四川路桥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港航开发所持交建集团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后的 5%股权。
2.1.2 四川路桥在本次交易的同时,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关联方所持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四川高速公路绿化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96.67%股权,并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1.3 本次交易不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为前提,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交易为前提,本次交易终止或者未能实施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也随即终止,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能实施的,不影响本次交易的实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第三条 标的资产作价”修改为:
3.1 各方同意,标的资产之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依法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各方协商确定。根据天健华衡出具并经依法备案的《四川路桥(000000.XX)拟购买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川华衡评报〔2022〕9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第四条 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修改为: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第六条 标的资产交割”修改为: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第八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的先决条件”修改为: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2016年3月25日,金马股份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