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激勵措施 Clause in Contracts

激勵措施. 為激勵天使投資人提供被投資事業後續輔導諮詢及網絡連結等協助,本基金得於投資時與天使投資人及新創事業經營團隊約定,在共同投資期間 7 年內,被投資事業股票尚未上市(櫃)前,各得以本基金帳列投資餘額之 1.5倍優先購買本基金持有被投資新創事業之半數股份或受讓本基金對被投資事業之半數出資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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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附件五、利, 募資條件, 聲明公司

激勵措施. 為激勵天使投資人提供被投資事業後續輔導諮詢及網絡連結等協助,本基金得於投資時與天使投資人及新創事業經營團隊約定,在共同投資期間 為激勵天使投資人提供被投資事業後續輔導諮詢及網絡連結等 協助,本基金得於投資時與天使投資人及新創事業經營團隊約定,在共同投資期間 7 年內,被投資事業股票尚未上市(櫃)前,各得以本基金帳列投資餘額之 1.5倍優先購買本基金持有被投資新創事業之半數股份或受讓本基金對被投資事業之半數出資額年內,被投資事業股票尚未上市(櫃)前,各得 以本基金帳列投資餘額之 1.5 倍優先購買本基金持有被投資新創事業之半數股份或受讓本基金對被投資事業之半數出資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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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募資金額不超過新臺幣

激勵措施. 為激勵天使投資人提供被投資事業後續輔導諮詢及網絡連結等協助,本基金得於投資時與天使投資人及新創事業經營團隊約定,在共同投資期間 7 年內,被投資事業股票尚未上市(櫃)前,各得以本基金帳列投資餘額之 1.5倍優先購買本基金持有被投資新創事業之半數股份或受讓本基金對被投資事業之半數出資額7年內,被投資事業股票尚未上市(櫃)前,各得以本基金帳列投資餘額之1.5倍優先購買本基金持有被投資新創事業之半數股份或受讓本基金對被投資事業之半數出資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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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ws.ndc.gov.tw

激勵措施. 為激勵天使投資人提供被投資事業後續輔導諮詢及網絡連結等協助,本基金得於投資時與天使投資人及新創事業經營團隊約定,在共同投資期間 為激勵天使投資人提供被投資事業後續輔導諮詢及網絡連結等協助,本基金 得於投資時與天使投資人及新創事業經營團隊約定,在共同投資期間 7 年內,被投資事業股票尚未上市(櫃)前,各得以本基金帳列投資餘額之 1.5倍優先購買本基金持有被投資新創事業之半數股份或受讓本基金對被投資事業之半數出資額年內, 被投資事業股票尚未上市(櫃)前,各得以本基金帳列投資餘額之 1.5 倍優先購 買本基金持有被投資新創事業之半數股份或受讓本基金對被投資事業之半數出資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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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ws.ndc.gov.tw

激勵措施. 為激勵天使投資人提供被投資事業後續輔導諮詢及網絡連結等協助,本基金得於投資時與天使投資人及新創事業經營團隊約定,在共同投資期間 7 年內,被投資事業股票尚未上市(櫃)前,各得以本基金帳列投資餘額之 1.5倍優先購買本基金持有被投資新創事業之半數股份或受讓本基金對被投資事業之半數出資額年內,被投資 事業股票尚未上市(櫃)前,各得以本基金帳列投資餘額之 1.5 倍優先購買本基金持有被投資新創事業之半數股份或受讓本基金對被投資事業之半數出資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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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聲明公司

激勵措施. 為激勵天使投資人提供被投資事業後續輔導諮詢及網絡連結等協助,本基金得於投資時與天使投資人及新創事業經營團隊約定,在共同投資期間 為激勵天使投資人提供被投資事業後續輔導諮詢及網絡連結等協助,本基金 得於投資時與天使投資人及新創事業經營團隊約定,在共同投資期間 7 年內,被投資事業股票尚未上市(櫃)前,各得以本基金帳列投資餘額之 1.5倍優先購買本基金持有被投資新創事業之半數股份或受讓本基金對被投資事業之半數出資額年內, 被投資事業股票尚未上市(櫃)前,各得以本基金帳列投資餘額之 1.5 倍優先購買本基金持有被投資新創事業之半數股份或受讓本基金對被投資事業之半數出資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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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聲明公司

激勵措施. 為激勵天使投資人提供被投資事業後續輔導諮詢及網絡連結等協助,本基金得於投資時與天使投資人及新創事業經營團隊約定,在共同投資期間 為激勵天使投資人提供被投資事業後續輔導諮詢及網絡連結等協助,本基金得於 投資時與天使投資人及新創事業經營團隊約定,在共同投資期間 7 年內,被投資事業股票尚未上市(櫃)前,各得以本基金帳列投資餘額之 1.5倍優先購買本基金持有被投資新創事業之半數股份或受讓本基金對被投資事業之半數出資額年內,被投資 事業股票尚未上市(櫃)前,各得以本基金帳列投資餘額之 1.5 倍優先購買本基金持有被投資新創事業之半數股份或受讓本基金對被投資事業之半數出資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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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附件五、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