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違約 样本条款

甲方違約. 14.6.1 如甲方違反其基於本契約之義務,乙方得限期命甲方改善。 14.6.2 經乙方限期要求改善而甲方未改善或改善無效時,雙方應即於期滿後 30 日進行協商,盡力尋求解決方案。 14.6.3 雙方若未能於協商開始後 30 日內達成協議,除雙方同意另延長協商期限外,乙方得以書面通知甲方終止契約。
甲方違約. 如甲方未履行本契約第 3.2.2 條之承諾事項,乙方得限期要求 甲方改善。經乙方限期要求改善而未改善且持續超過 30 日 時,甲乙雙方同意準用本契約第 19.1 條之約定協商補救方案,該方案之內容及程度應以足以彌補乙方之損害為原則,但不包含所失之利益。雙方若未能於協商開始後 30 日內達成協議,除雙方同意另延長協商期限外,乙方得以書面通知甲方終止契約。
甲方違約. (1) 甲方未依約配合施工或未排除施工之干擾致乙方無法施工時,或甲方 未 依約定給付款時,乙方須於履約群組以文字載明催告通知甲方二次,仍不履行付款者,乙方得停止工程之進行,俟甲方付款後再行復工,其停工之日數不計入工程期限,完工期限亦應順延。 甲方應以工程總價千分之一, 按日計算遲延違約金給付乙方,遲延違約金以工程總價之10%為上限。 (2) 停工後15個日曆天內,甲方仍不履行付款者,依約定以(第十五條 糾紛爭議處理) 機制處理。
甲方違約. 甲方未依約配合施工或未排除施工之干擾致乙方無法施工時,或甲方未依約定給付款時,經乙方書面催告限期履行,仍無法配合以令乙方得以施工或不履行付款者,乙方得停止工程之進行,俟甲方付款後再行復工,其停工之日數不計入工程期限,完工期限亦應順延。甲方應按日以工程總價千分之一之遲延違約金給付乙方,遲延違約金以工程總價之10%為上限。 停工後15個日曆天內,甲方仍不履行付款者,乙方得以書面通知終止契約,並依約定以(第十九條 糾紛爭議處理)機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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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約期限 實習期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 受入開始希望日 受入ガスの性状と圧力

  • 法令の変更 不可抗力による解除の効力等

  •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负责人经设计人授权后代表设计人负责履行合同。 3.2.2 设计人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 3.2.1 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确因患病、与设计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等原因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更换。 3.2.3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设计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对于发包人有理由的更换要求,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 3.2.1 项约定的职责。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其他事項 受益權人會議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由召集人於會後三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已知之受益權人及其他依法令或信託契約約定應通知之人。 前項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經應通知之人書面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召集人並應留存完整之送達紀錄。議事錄應記載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議事錄應由受託人至少保存至信託關係消滅後一年。 受益權人會議以親自出席方式召開者,出席受益權人之簽名簿、出席通知書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應由受託人至少保存一年;其以書面方式召開者,應保存寄回書面文件(含表決票)之受益權人名冊。 如利害關係人對受益權人會議之決議事項提起訴訟者,依本條規定應予保存之文件,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 約の費用 この契約の締結に要する費用は、乙の負担とする。

  • 组合构建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委员会确定的总体投资策略和原则以及研究团队提供的分析和建议 等信息,在遵守基金合同的前提下,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进行组合的日常管理。

  • 产品管理人和产品托管人的技术保障等异常情况导致理财销售系统或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认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在暂停认购的情况消除时,产品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认购业务的办理。

  • 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战略合作协议由双方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在北京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