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 识 产 权 样本条款

知 识 产 权. 36 附 件 三 : 担 保 情 况 40
知 识 产 权. 8.1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不会导致任何第三方针对知识产权的任何侵权索赔,若发生该等索赔,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知 识 产 权. 40.1 承 办 商 向 政 府 代 表 保 证 下 列 事 项 :
知 识 产 权 a. 商标所有权。供应商所有对商标的使用应有利于买方。所有商标上和已经贴商标的产品中的权利,除另有约定外,均应为买方单独所有。供应商特此向买方转让所有该等贴商标产品或其创作或被要求创作的雇用作品的权利,并同意其不会对买方的该等所有权有任何反对或质疑。任何由或为买方产品或标志创作或购买的设计、商业 外观、商标、图形描绘、演绎作品或著作权,及任何修改,均应由买方单独所有。供应商应与买方或其指定设计人员就与商标或产品有关的、任何买方决定提交申请的商标、专利或著作权提供合理配合以进行注册。
知 识 产 权. 5.1 在签订协议前属于任何一方的所有知识产权应当始终属于该方。
知 识 产 权. 16.1. 双方明确理解,除本协议明确规定外,任何一方均无意根据本协议进行知识产权的交换、转让、出售或许可。任何该等交换或许可均须由双方为本 协议签署修订文件。此外,在任何情况下,供应商用于履行本协议的方法、过程、程序及/或材料均不视为已许可给客户,且始终由供应商独家拥有。
知 识 产 权. 因供应商履行本合同而在交付物中以任何媒介或格式创造的知识产权,包括任 何中间工作成果(“可交付作品”)(a)在作品创作时归银行所有;或者(b)如果可交付作品在作品创作时不能合法归属于银行,则供应商在此将作品免费 永久转让给银行。
知 识 产 权. 18.1 已开发的知识产权:在此,供应商永久、不可撤 销地将所有由供应商或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人(无论是单独 还是与他人合作)发明、制作、构想、实施或授权的与本 协议履行相关或使用公司的信息或资源(包括可交付成果)
知 识 产 权. 15.1. 供应商承认公司就采购货物向供应商提供或披露的公司知识产权的专有权、所有权和权益。供应商应仅在合同范围内并出于合同目的使用此类知识产权,未经公司事先书面批准,不得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任何复制、变更、添加、改进、变更、分析、逆向工程或修改,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此类知识产权。
知 识 产 权. 尽管有前述规定,客户有义务尊重、不侵犯保时捷中国及其相关关联方(即其他的保时捷实体)(下称保时捷知识产权所有权人)、其他用户和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设计权、商标权和专利权(下称知识产权)。对于其他用户或其他第三方因其知识产权遭到侵犯而针对保时捷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提起的任何索赔,在客户对该等侵权负有责任 的前提下,客户应赔偿保时捷知识产权所有权人并确保保时捷知识产权所有权人免受损害。客户应承担保时捷知识产权所有权人进行必要的法律抗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所有的法庭费用和律师费用。 保时捷中国不应被视为将涉及第三方或其他用户的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作为其自己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