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和保密. 6.1 甲方委托开发软件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向甲方交付使用的信息系统应用软件已享有知识产权的,甲方在许可的范围内合理使用。
6.2 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因合同乙方发生收购、兼并、重组、分立而发生变化。如果发生上述情形,则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重组后的企业继续履行合同,分立后成立的企业共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6.3 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知识产权和保密. 1.6.1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6.2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知识产权和保密. 9.1 我方提供给贵方的所有货物及其生产、开发和创造(包括对其的改进)中的和与其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将始终属于我方,贵方将应我方要求,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动并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以确认该等权利。
9.2 我方的货物的价格、我方的知识产权、我方视为机密的任何信息以及合同商业条款是商业上敏感和保密的,贵方必须在合同终止后五年内对其保密。贵方在法律、法院命令、法规或任何政府部门法令要求的情况下可以披露该等信息,前提是(在法律允许的程度内)贵方提前通知我方并同意向其披露的范围。
9.3 贵方应就基于我方遵守贵方规格导致的任何知识产权侵权的任何索赔赔偿我方并使我方免受损害。
知识产权和保密. 甲方委托开发软件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向甲方交付使用的系统已享有知识产权的,甲方在许可的范围内合理使用。
知识产权和保密. 1.6.1 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6.2 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知识产权和保密. 4.1 甲方若因项目需要,委托乙方开发软件的,该软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中所包含软件产品已享有知识产权的,甲方可在合同文件明确的范围内自主使用。
4.2 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因合同乙方发生收购、兼并、重组、分立而发生变化。如果发生上 述情形,则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重组后的企业继续履行合同,分立后成立的企业共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4.3 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知识产权和保密. 10.1 各方承诺尊重并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对另两方的设备、软件等进行反向工程或拆解。
10.2 本合同下乙方提供的鲲鹏资源和服务产品、云计算系统软件及相关技术资料的知识产权属乙方所有,甲方、丙方仅享有基于本合同目的的非独占、非排他、不得分许可、不得再分发的一般使用权,本合同期满后,本条乙方授权甲方、丙方的一般使用许可 自动终止,但此类终止不应影响最终用户基于本合同期满前所签署的资源与服务等相关合同所享有的继续使用权利。
10.3 乙方确认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可能包含第三方软件,该第三方软件是乙方通过与第三方供应商签订合同而取得合法使用权或著作权的软件。乙方根据本合同授予甲方、丙方基于本合同目的实施的、非独占性、不得分许可、不得再分发的一般使用权。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所有软件的知识产权及所有权仍归乙方或其相关第三方供应商所有。
10.4 除本合同约定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显示、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方显示或使用另两方的任何商号、服务商标、品牌和商标。三方明确理解:一方的商号、服务商标、品牌和商标均为该方的专有财产,本合同中的任何规定均不构成向另两方授予对上述的商号、服务商标、品牌和商标普遍使用的许可。三方同意:为培育福建鲲鹏生态创新中心发展之目的合理使用行为应为相关方所认可或容忍,此认可或容忍义务应不受本合同期限届满或终止而受到影响。
10.5 三方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从对方获知的技术和商业秘密,无论在本合同期限内还是合同终止后,均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及部颁的保密规定中的相关条文,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所知悉的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授权,任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泄露、转让、许可使用、交换、赠与或与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共同使用或不正当使用。违反本条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10.6 除非三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丙方承认乙方向甲方、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权利属于乙方,甲方、丙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乙方承认丙方向甲方、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权利属于丙方,甲方、乙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丙方承认甲方向乙方、丙方所提供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权利属于甲方,甲方及甲方最终用户迁移至鲲鹏云系统的数据、应用系统等仍属于最终用户及原权利人所有,乙方、丙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0.7 本条款(
知识产权和保密. 6.1、 需方根据供方基于其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制造的产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等问题由供方全权承担,需方可协调解决。需方因侵权所作出的赔偿及其他损失,供方应按照同等的金额对需方进行赔偿。
6.2、 需方提供给供方的任何产品数模、样件、图纸、文件、报告、材料、零件、工装、设备、商标、标签等物品均属于需方所有权范围,供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给第三方或让第三方获取机密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另行要求供方支付 1-10 万人民币的违约金。
6.3、 除非事先得到了需方的书面认可,供方不得将使用需方拥有所有权的设备、模具、材料等生 产资料生产的产品出售给第三方,否则,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每次支付至少 10 万人民币的违约金。
知识产权和保密. 1. 协议双方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从任何一方获知的对方的技术和商业秘密,无论在本协议期限内还是协议终止后,均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的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所知悉的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违反本条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协议双方应严守商业机密及技术机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泄露本项目需要保密的相关信息、技术和资料。
3. 系统软件产品版权属于乙方所有。该项目的技术实施方案、产品、用户手册及附属的信息数据均属保密范围。任一方泄密,视为违约,守约方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乙方对系统软件的用户手册拥有著作权、修改权和发布权。
知识产权和保密. 16.1. 欧瑞康保留其在合同成立之前或其后向供应商交付的所有文件如图纸、草图、计算公式、模型等的全部知识产权。供应商仅可为履行合同的目的而使用上述文件。未经欧瑞康事先书面许可,供应商无权基于上述文件为第三方制造产品、复制文件、或以任何方式将上述文件告知第三方;在此,第三方是指没有直接参与全部或部分合同履行的一方。经欧瑞康要求,所有文件包括副本或复制品在内均应立即移交给欧瑞康。在货物交付完毕后,或所供货物未能交付时,无需欧瑞康的要求,供应商应立即向欧瑞康退还全部文件。但供应商为法律上或合同上要求的归档目的,有权保留一份副本。
16.2. 供应商保证,所供货物及任何零部件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发生任何与所供货物有关的侵权,欧瑞康可以自行决定要求供应商在不削弱其适用性的前提下取得使用该设备的权利,或修正或更换该设备以供欧瑞康或其客户以非侵权状态使 用。
16.3. 供应商有义务向欧瑞康提供与所供货物相关的全部文件和信息。欧瑞康为使用、维护、修理、培训以及增强所供货物的目的,有权不受限制地使用上述文件。
16.4. 未经欧瑞康的事先书面同意,供应商不能为广告宣传目的而在任何出版物上提及欧瑞康和/或其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