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承诺 样本条款

保密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保密承诺. 1、本公司承诺对获得的股价敏感信息严格保密,不会通过泄露、复制、发送、分 发、公布、邮寄、出版、影印、传递、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向任意第三 人或不特定人披露或公开本次重组的股价敏感信息,但为该项目之目的向本公司的关联方及专业顾问披露除外。 2、本公司承诺本次重组的股价敏感信息仅用于与本项目有关的用途或目的,本公司将采取一定措施防止股价敏感信息泄露,该等措施的保护和审慎程度不低于本公司通常保存其自身保密信息的保护和审慎程度。 3、本公司将确保参与本次重组的工作人员承担本承诺函项下的保密义务。 4、本公司承诺自开始参与本次重组或知悉本次重组股价敏感信息起,直至有关股价敏感信息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作出合法 披露,自身不会、亦将确保参与本次重组的工作人员不会买卖广宇发展的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广宇发展的股票。本公司不会利用股价敏感信息为本公司谋利,亦将确保参与本次重组的工作人员不会利用股价 敏感信息为其本人、亲属或他人谋利。 5、本公司了解股价敏感信息的保密性,也了解违反本承诺函所述保密义务的法律后果,一旦本公司有违反本承诺函的情况,本公司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6、如本公司按照法律、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政府、专业或监管机关的要求需要披露本次重组的内容,本公司将会在披露之前书面告知上市公司。 7、本承诺函自本公司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公司的保密义务将在本次重组不再 属于股价敏感信息时终止。
保密承诺. 本所及本所参与律师承诺:无论本所是否代理,均对贵司的相关信息以及与项目有关的资料、文件和其它情况保守秘密,但该保密义务在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另有规定,或经贵司同意,或该秘密已由第三人合法或不合法地公开时,得予以解除。
保密承诺. 为确保本合同建设的秘密安全,根据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公安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京公密字(1999)207 号)、《公安机关警务工作秘密具体范围的规定》(京公办字(2001)387 号)文件规定,凡涉及秘密范围的项目建设,乙方就有关项目保密事宜达成承诺如下:
保密承诺. 乙方不得将甲方经营、生产、技术、管理等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 ——甲方已公开的信息; ——应法律法规要求时。
保密承诺. 9.其它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
保密承诺. 磋商响应服务商自觉遵守采购人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保密工作,不得泄露采购人一切保密内容,主动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
保密承诺. 除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外,甲乙双方承诺对本协议的任何及全部内容,以及与项目有关的任何及全部资料和信息保密,无论该等资料 和信息是由三方在本协议签署之前或签署之后提供。本条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对双方的约束力期限为中国法律允许的最长期限。
保密承诺. 本次成果版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对外发布、公开或 向第三方提供本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内容及成果,如违反承诺,将全部承担相关法
保密承诺. 所有参与或知悉公司合并、分割、收购或股份受让计划之人,应出具书面保密承诺,在讯息公开前,不得将计划之内容对外泄露,亦不得自行或利用他人名义买卖与合并、分割、收购或股份受让案相关之所有公司之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权性质之有价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