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承诺. 2.1 对于贵司的保密信息,我司应严格予以保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包括但不仅限于我司为保护其自有商业保密信息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保护该保密信息。
保密承诺. 1. 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的保密法律法规,履行保密义务。
2. 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保密承诺.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2. 对已获委托的审计项目,不对外泄露审计信息;
3. 对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相关技术资料、知悉的商业资料,严格按照审计执业道德和行业规范操作执行,做好保密工作。
保密承诺. 本公司承诺对获得的股价敏感信息严格保密,不会通过泄露、复制、发送、分 发、公布、邮寄、出版、影印、传递、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向任意第三 人或不特定人披露或公开本次重组的股价敏感信息,但为该项目之目的向本公司的关联方及专业顾问披露除外。
保密承诺.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或以任何形式泄漏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须范围并报甲方审查备案。 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
保密承诺. 1、 我司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配方、模型、汇编、程序、设备、方法、技术和工艺、商业计划、策略、市场计划、客户名单、价格表、成本信息、发明描述、工艺描述、技术诀窍描述、新产品和新产品开放的信息和描述、可行和技术描述和文件、样品、设备、模版、产品和市场分析、研究和未决或放弃的专利申请等。
2、 我司应对保密信息保守秘密,并承诺至少以与处理和防止其自身的保密信息向外披露相同的谨慎程度,且不得低于合理的谨慎程度对待贵司披露的所有保密信息,预防保密信息未经授权而使用、揭露、散布或公开。未经贵司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保密信息,也不得在 合同目的之外使用保密信息。
3、 我司应限定仅有必要了解该等保密信息且已被告知该等信息系本协议项下保密信息的我司员工,方可使用和接触贵司的保密信息。
4、 经贵司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要求,我司应:
(1) 向贵司归还贵司的所有保密信息、含有该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媒介,以及该等信息的所有复制件或摘要,或
(2) 销毁包含该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媒介,以及该等信息的所有复制件或摘要,并向贵司提供一份由我司授权代表签署的关于该等销毁的书面证明。
5、 我司未征得贵司书面同意,不得对贵司的保密信息进行摘录、摘要、复制、修改、逆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拆解或衍生创作,不得删除、套印或涂抹贵司所披露的保密信息的任何原件或复制件上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标识、图例或其他所有权说明。
6、 我司的保密义务没有期限限制,即使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或双方终止合作关系,只要相关保密信息未被公开,我司仍继续负有保密义务。
保密承诺. 本所及本所参与律师承诺:无论本所是否代理,均对贵司的相关信息以及与项目有关的资料、文件和其它情况保守秘密,但该保密义务在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另有规定,或经贵司同意,或该秘密已由第三人合法或不合法地公开时,得予以解除。
保密承诺. 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知悉的有关资料、数据等,中标人任何时间均应负责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或提供。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同时签订保密协议。不论本协议或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1.1 全程参与项目施工、调试、测评、培训、验收等全过程,严把质量关,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严防出现信息泄密。
保密承诺. 所有参与或知悉公司合并、分割、收购或股份受让计划之人,应出具书面保密承诺,在讯息公开前,不得将计划之内容对外泄露,亦不得自行或利用他人名义买卖与合并、分割、收购或股份受让案相关之所有公司之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权性质之有价证券。
保密承诺. 磋商响应服务商自觉遵守采购人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保密工作,不得泄露采购人一切保密内容,主动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