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对手 样本条款

竞争对手. 1、面向场景化产品的滑板平台开发项目
竞争对手. 随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持续推进,以及药品集中采购推开,预计将推动包括一级耐水药用玻璃瓶在内的高质量药用玻璃瓶的需求增加。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正川股份和力诺特玻目前均已开始布局投资相关项目。 发行人与可比公司的产品结构存在一定的差异。发行人主要产品涵盖模制瓶与管制瓶,正川股份的产品主要以硼硅玻璃管制瓶和钠钙玻璃管制瓶为主,力诺特玻主要药用玻璃产品包括中硼硅药用玻璃瓶、低硼硅药用玻璃瓶和低硼硅药用玻璃管等。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一方面可进一步扩大模制瓶产能,有效防止客户因产能不足造成流失,增强规模效应降低单位成本,夯实公司模制瓶领域龙头地位;另一方面可提高公司一级耐水药用玻璃管产能,使公司逐渐形成完整的中硼硅玻璃“拉管-制瓶”生产能力,以自产玻璃管逐步替代外购玻璃管,降低生产成本,巩固公司竞争优势。 公司深耕医药玻璃行业近半个世纪,拥有全国性的销售服务网络,公司在国内外拥有众多客户,并与大型制药企业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积累了丰富的市场经验和品牌优势。 公司将密切跟踪下游客户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展及包材升级需要,及时提供产品质量信息配合制药企业开展一致性评价及新药申报注册工作;公司还制定了具体销售计划,分解责任到个人,维护现有客户、抢占新市场,为中硼硅产能消化提供有力保障。
竞争对手. 发行人在预灌封注射器领域的主要竞争对手为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高股份”)。威高股份在预灌封业务上总投资超过 20 亿元,目前年产能达 5 亿支,预计到 2025 年,实现各规格预灌封注射器产能 20 亿支,并实现自动给药装置、安全装置、胰岛素注射笔等配套装置的规模化生产。
竞争对手. 根据行业资料、客户招标或比价过程中反馈的参与投标或比价的企业资料及其公司网站信息,暂无与路德环境从事的白酒糟生物发酵饲料生产和销售业务相近的A股上市公司;与路德环境从事河湖淤泥、工程泥浆处理业务相近的企业主要为部分从事流域水环境治理等业务的国企和上市公司的下属公司,如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中电建水环境治理技术有限公司、葛洲坝中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川德青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东 方生态清淤工程有限公司等。前述公司经营情况没有公开或没有细分领域的分部报告。
竞争对手. 公司名称 简要情况 产能情况 雅迪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01 年,主要从事电动自行车、电动踏板车及其零配件研发、生产与销售, 2016 年 5 月 19 日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在无锡、天津、慈溪、清远、安徽、重庆和越南拥有生产基地。该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 193.60 亿元,净利润为 9.57 亿元。 2020 年产能为 1,500 万台。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1999 年,主营业务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该公司 2020 的营业收入为 129.05 亿元,净利润为 6.10 亿元。 2020 年产能为 761 万辆,IPO 的募 投项目将新增 90 万辆的产能。此 外,根据其公告将在台州投资 10亿元,用于台州智能电动车及高速电摩项目的建设,在重庆投资 20亿元,用于爱玛西南制造基地项目的建设。 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1997 年,是集电动两轮车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公司,该公司拥有浙江、江苏、山东、广西、福建和越南等生产 基地。 - 深圳市深铃车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04 年,已成为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等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为一体的公司,拥有深圳、无锡、 东莞、天津、徐州、成都、惠州、重庆、贵港 - 公司作为一线品牌生产企业,主要竞争对手为雅迪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深圳市深铃车业有限公司等公司。主要竞争对手的基本情况及产能情况如下: 等研发生产基地。
竞争对手. 目前发行人在 BIPV 业务板块的潜在竞争对手包括隆基股份、中信博、中来股份、天合光能、晶澳科技,具体如下:
竞争对手. 250oC-95.10% 250oC-11.2ppm
竞争对手. 随着低碳经济时代来临,汽车轻量化已经成为全球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镁铝结构件密度较低但强度高,是性能优异的车身轻量化材料。目前,汽车电子镁铝结构件供应商主要可以分为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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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口产品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20-0216

  • 定期报告 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披露理财产品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理财产品成立不足90个工作日或者剩余存续期不超过90个工作日的,产品管理人可以不编制理财产品当期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

  •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特别约定 ①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设计人员赴工地现场的旅差费和服务费。

  • 相關費用 保 管 費 ( 年 率 ) :0.01~0.14 %(已於基金淨值中扣除,投資人不需另行支付。)經(管)理費(年率) :1.00%(已於基金淨值中扣除,投資人不需另行支付。)

  •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1 月 20 日证监许可[2016]141 号文批准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募集期自 2016 年 2 月 15 日至 2016 年 2 月 26 日 止,共募集 1,057,533,533.19 份基金份额,募集户数为 5830 户。

  • ポイント > ⚫ 準拠法および紛争解決手続きに関して裁判管轄を定める条項である。 <解説> ⚫ クロスボーダーの取引も想定し、準拠法を定めている。 ⚫ 紛争解決手段については、上記のように裁判手続きでの解決を前提に裁判管轄を定める他、各種仲裁によるとする場合がある。

  • 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