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变更. 1500000723424 中西矿业 2007.12.29-2009.10.31 5.86 详查
第一次变更. 2000 年 5 月经重矿机器厂股东会审议通过,重矿机器厂实施增资。经本所 律师核查,本次增资过程中股东杨永柱以现金增资 63.54 万元、温萍以现金增资
第一次变更. 2007 年 6 月 12 日,鞍重有限召开 200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内容,公司全体股东同意杨永柱以货币形式对公司增资 750 万元。 2007 年 6 月 14 日,鞍山中科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书》 (鞍中科华验字[2007]第 130 号),确认杨永柱增资款 750 万元已缴足。 本次增资于 2007 年 6 月 15 日获得鞍山市工商局的核准,并办理了登记备案。本次变更后,鞍重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第一次变更. 2010 年 6 月 29 日,发行人全体股东、发行人与中比基金、芜湖瑞业、上海金涣、阮春娟和甘霖共同签订了《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协议约定中比基金以 2000 万元认购发行人新增股份 500 万股,芜湖瑞业以 1032 万元认购发行人新增股份 258 万股,上海金涣以 160 万元认购发行人新增股份 以 320 万元认购发行人新增股份 80 万股。 2010 年 6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 201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根据本次会议决议内容,发行人全体股东同意按照上述增资协议内容实施增资扩股。 华普天健于 2010 年 7 月 1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0]6105 号),确认股东已将认购新增股份的认购款全额缴足。 本次增资于 2010 年 7 月 29 日获得鞍山市工商局核准,并办理了登记备案。本次变更后,股份公司的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石运昌 20 0.39 顾宪广 20 0.39 合计 5098 100
第一次变更. 2010年9月13日,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6股,并按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4元(含税)。2010年10月 20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9,200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9,200万元。
第一次变更. 变更住所 1992 年 6 月 6 日,公司变更注册地址,住所变更为普陀区沈家门黄沙湾。
第一次变更. 实收资本变更 根据深圳市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2 月 20 日出具的《验资报 告》(深长验字[2009]021 号),截至 2009 年 2 月 21 日止,天津华海已收到华 为海洋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注册资本 1,999.9970 万美元,实收资本合计 1,999.9970 万美元。 上述变更完成后,天津华海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持股比例 (%)
第一次变更. 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
第一次变更. 股东变更 2005 年 6 月 2 日,雅居乐国际有限公司与明诚控股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雅居乐国际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25%的股权转让给明诚控股,转让价格为 3,100 万港币。 2005 年 6 月 2 日,中山市雅居乐集团有限公司与陞美投资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中山市雅居乐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73%的股权转让给陞美投资,转让价格为 9,200 万港币。 2005 年 6 月 2 日,中山市雅居乐集团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南海雅臻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中山市雅居乐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2%的股权转让给佛山市南海雅臻贸易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 250 万。 2005 年 6 月 2 日,雅居乐国际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同意股权转让的函》,同意中山市雅居乐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73%股权转让给陞美投资、2%股权转让给佛山市南海雅臻贸易有限公司,并放弃对该等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2005 年 6 月 2 日,中山市雅居乐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同意股权转让的函》,同意雅居乐国际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25%股权转让给明诚控股,并放弃对该等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2005 年 6 月 2 日,佛山市南海雅臻贸易有限公司、陞美投资与明诚控股签署了《中外合资经营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及《中外合资经营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 2005 年 6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及佛山市南海雅臻贸易有限公司、陞美投资与明诚控股新签署的关于发行人的合资合同和章程。 2005 年 8 月 5 日,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合资企业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编号:穗外经贸资批[2005]164号),批准中山市雅居乐集团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南海雅臻贸易有限公司、陞美投资及雅居乐国际有限公司与明诚控股于 2005 年 6 月 2 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佛山市南海雅臻贸易有限公司、陞美投资与明诚控股签订的《中外合资经营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及《中外合资经营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生效,同意中山市雅居乐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2%的股权转让给佛山市南海雅臻贸易有限公司、73%的股权转让给陞美投资,同意雅居乐国际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25%的股权转让给明诚控股,发行人由新加入的佛山市南海雅臻贸易有限公司、陞美投资与明诚控股三方继续合资经营,投资总额仍为 3 亿元,注册资本仍为 1 亿元。 2005 年 8 月 8 日,发行人取得广州市人民政府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穗番合资证字[2000]0009 号)。 2005 年 8 月 16 日,发行人取得了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变更后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变更完成后,发行人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