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增资. 2006 年 8 月 23 日,公司 200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22,579.1965 万元增加至 65,134.0304 万元, 增加注册资本 42,554.8339 万元,其中货币增资 12,414.3919 万元,股权增资 30,140.4420 万元,增资股权为新疆机电、广西机电和河南裕华的股东在经过上述两次减资及股权转让后,所持有新疆机电、广西机电和河南裕华的全部剩余股权,同时,股权出资价格也作了重新约定。 根据广西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6 年 8 月 23 日出具的《验资 报告》(桂信会所变验字(2006)第 012 号),截至 2006 年 8 月 23 日止,公司收到 各股东缴纳的新增货币出资 12,414.3919 万元。 根据广西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6 年 9 月 12 日出具的《验资 报告》(桂信会所变验字(2006)第 014 号),截至 2006 年 9 月 12 日,公司的累计实收资本 65,134.0304 万元, 其中货币出资 21,607.3919 万元, 股权出资 43,526.6385 万元,股权出资已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上述股权实缴出资中涉及国有股权的评估,已分别在广西国资委和河南国资委进行了备案。广西国资委批复号为:《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的批复》(桂国资复[2006]161 号),《关于同意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桂国资复[2006]163 号);河南国资委批复号为:《关于河南物产有限公司投资入股有关问题的复函》(豫国资产权函 [2006]30 号)。河南物资集团公司于 2006 年 9 月 12 日出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 备案表》,并经河南国资委豫国资产权函[2006]30 号批复同意评估备案。出资股 权的评估仍采用根据深圳市德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此前的评估报告: (1) 新疆机电 100%股权的评估 根据深圳市德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5 月 15 日出具的《新疆机电 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深资综评报字[2006]第 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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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募集说明书
第一次增资. 2006 A. 2011 年 8 10 月 23 日,公司 200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22,579.1965 万元增加至 65,134.0304 万元, 增加注册资本 42,554.8339 万元,其中货币增资 12,414.3919 万元,股权增资 30,140.4420 万元,增资股权为新疆机电、广西机电和河南裕华的股东在经过上述两次减资及股权转让后,所持有新疆机电、广西机电和河南裕华的全部剩余股权,同时,股权出资价格也作了重新约定。 根据广西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6 年 8 月 23 日出具的《验资 报告》(桂信会所变验字(2006)第 012 号),截至 2006 年 8 月 23 日止,公司收到 各股东缴纳的新增货币出资 12,414.3919 万元。 根据广西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6 年 9 月 12 日出具的《验资 报告》(桂信会所变验字(2006)第 014 号),截至 2006 年 9 月 12 日,公司的累计实收资本 65,134.0304 万元, 其中货币出资 21,607.3919 万元, 股权出资 43,526.6385 万元,股权出资已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上述股权实缴出资中涉及国有股权的评估,已分别在广西国资委和河南国资委进行了备案。广西国资委批复号为:《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的批复》(桂国资复[2006]161 号),《关于同意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桂国资复[2006]163 号);河南国资委批复号为:《关于河南物产有限公司投资入股有关问题的复函》(豫国资产权函 [2006]30 号)。河南物资集团公司于 2006 年 9 月 12 日出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 备案表》,并经河南国资委豫国资产权函[2006]30 号批复同意评估备案。出资股 权的评估仍采用根据深圳市德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此前的评估报告25 日,北京通安康股东通过以下股东决议:
a. 增加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同意变更注册资本为 100 万美元,投资总额为 100 万美元。
b. 变更章程:同意章程修正案。
B. 2011 年 10 月 25 日,中国医疗网有限公司制定了《北京通安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对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等事项进行了修改。
C. 2011 年 11 月 14 日,北京市东城区商务委员会下发《关于北京通安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部分条款的批复》(“东商审[2011]290 号‖),批复同意北京通安康增加投资总额由 70 万美元增加到 100 万美元,注册资本由 50 万美 元增加到 100 万美元,同意北京通安康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
D. 2011 年 11 月 16 日,北京通安康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新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京资字[2009]01049 号‖)。
E. 2011 年 12 月 30 日,北京嘉明拓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京嘉验字[2011]2402 号‖),确认截至 2011 年 12 月 20 日止,北京通安康已收到股东 中国医疗网有限公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美元 50.0088 万元。累计注册资本 美元 100 万元。
F. 2012 年 1 月 10 日,北京通安康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更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000450112312‖)。 本次增资完成后,北京通安康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1万美元) 新疆机电 100%股权的评估 根据深圳市德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5 月 15 日出具的《新疆机电 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深资综评报字[2006]第 008实缴出资额 (万美元) 持股比例 (认缴)
1 中国医疗网有限公司 100 100 100% 合计 100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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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法律意见书
第一次增资. 2006 年 8 月 23 日,公司 200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22,579.1965 万元增加至 65,134.0304 万元, 增加注册资本 42,554.8339 万元,其中货币增资 12,414.3919 万元,股权增资 30,140.4420 万元,增资股权为新疆机电、广西机电和河南裕华的股东在经过上述两次减资及股权转让后,所持有新疆机电、广西机电和河南裕华的全部剩余股权,同时,股权出资价格也作了重新约定。 根据广西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6 年 8 月 23 日出具的《验资 报告》(桂信会所变验字(2006)第 012 号),截至 2006 年 8 月 23 日止,公司收到 各股东缴纳的新增货币出资 12,414.3919 万元。 根据广西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6 年 9 月 12 日出具的《验资 报告》(桂信会所变验字(2006)第 014 号),截至 2006 年 9 月 12 日,公司的累计实收资本 65,134.0304 万元, 其中货币出资 21,607.3919 万元, 股权出资 43,526.6385 万元,股权出资已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上述股权实缴出资中涉及国有股权的评估,已分别在广西国资委和河南国资委进行了备案。广西国资委批复号为:《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的批复》(桂国资复[2006]161 号),《关于同意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桂国资复[2006]163 号);河南国资委批复号为:《关于河南物产有限公司投资入股有关问题的复函》(豫国资产权函 [2006]30 号)。河南物资集团公司于 2006 年 9 月 12 日出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 备案表》,并经河南国资委豫国资产权函[2006]30 日出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并经河南国资委豫国资产权函[2006]30 号批复同意评估备案。出资股 权的评估仍采用根据深圳市德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此前的评估报告:
(1) 新疆机电 100%股权的评估 根据深圳市德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5 月 15 日出具的《新疆机电 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深资综评报字[2006]第 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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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债券发行募集说明书
第一次增资. 2006 2011 年 8 月 5 日,盛利维尔有限唯一股东 Sunnywell(HK)作出股东决定, 同意盛利维尔有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80,000,000.00 元增至人民币 195,254,237.00 元,上海明辉向盛利维尔有限投资人民币 148,170,055.00 元,其 中人民币 15,254,237.00 元进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915,818.00 元进入公司 资本公积。公司董事会成员由 4 人变更为 5 人,其中 Sunnywell(HK)委派 4 人, 上海明辉委派 1 人,上海明辉于 2011 年 8 月 15 日出具董事委派书,委派张耀辉担任盛利维尔有限董事。公司股东签署通过了新的公司章程。 2011 年 8 月 5 日,盛利维尔有限与上海明辉、Sunnywell(HK)签署《增资 协议》,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80,000,000.00 元增至人民币 195,254,237.00 元, 上海明辉向盛利维尔有限投资人民币 148,170,055.00 元,其中人民币 15,254,237.00 元进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915,818.00 元进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1 年 8 月 23 日,公司 200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22,579.1965 万元增加至 65,134.0304 万元, 增加注册资本 42,554.8339 万元,其中货币增资 12,414.3919 万元,股权增资 30,140.4420 万元,增资股权为新疆机电、广西机电和河南裕华的股东在经过上述两次减资及股权转让后,所持有新疆机电、广西机电和河南裕华的全部剩余股权,同时,股权出资价格也作了重新约定日,江苏省商务厅向盛利维尔有限核发了《关于同意盛利维尔(中国)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方及增资的批复》(苏商资审字[2011]第 04121 号),同意盛利维尔有限增加投资额和注册资本。 根据广西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6 年 8 月 23 日出具的《验资 报告》(桂信会所变验字(2006)第 012 号),截至 2006 年 8 月 23 日止,公司收到 各股东缴纳的新增货币出资 12,414.3919 万元。 根据广西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6 2011 年 9 月 12 日出具的《验资 报告》(桂信会所变验字(2006)第 014 号),截至 2006 15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就上述增资事项向盛利维尔有限核发了更新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苏府资字 [2010]88936 号)。 根据常州恒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12 日,公司的累计实收资本 65,134.0304 万元, 其中货币出资 21,607.3919 万元, 股权出资 43,526.6385 万元,股权出资已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上述股权实缴出资中涉及国有股权的评估,已分别在广西国资委和河南国资委进行了备案。广西国资委批复号为:《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的批复》(桂国资复[2006]161 号),《关于同意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桂国资复[2006]163 号);河南国资委批复号为:《关于河南物产有限公司投资入股有关问题的复函》(豫国资产权函 [2006]30 号)。河南物资集团公司于 2006 7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 (常恒会验(2011)第 274 号)审验确认,截至 2011 年 9 月 12 日出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 备案表》,并经河南国资委豫国资产权函[2006]30 号批复同意评估备案。出资股 权的评估仍采用根据深圳市德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此前的评估报告:
(1) 新疆机电 100%股权的评估 根据深圳市德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06 7 日止,盛利维尔 有限已收到上海明辉缴纳的实缴出资人民币 148,170,055.00 元,其中人民币 15,254,237.00 元进入实收资本,人民币 132,915,818.00 元进入资本公积。本次变 更后盛利维尔有限的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95,254,237.00 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 100.00%,公司股东已履行完其实缴出资义务。 2011 年 5 9 月 15 日出具的《新疆机电 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深资综评报字[2006]第 00820 日,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盛利维尔有限核发了更新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400400029239),体现盛利维尔有限的上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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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