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第二次解除與返還 Clause in Contracts

第二次解除與返還. 於本契約終止或契約期限屆滿,且乙方完成資產移轉及返還,如乙方未因缺失或違約而有應扣未結款項者,於乙方完成資產移轉及返還後 60 日內無息返還履約保證金之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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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房屋租賃契約書, 融資機構或保證人於改善期限屆滿前, 融資機構或保證人於改善期限屆滿前

第二次解除與返還. 於本契約終止或契約期限屆滿,且乙方完成資產移轉及返還,如乙方未因缺失或違約而有應扣未結款項者,於乙方完成資產移轉及返還後 於本契約終止或契約期限屆滿,且乙方完成資產移轉及返還,如乙方未因缺失或違約而有因扣未結款項者,於乙方完成資產移轉及返還後 60 日內無息返還履約保證金之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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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投資契約(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