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及决策机制. AGIC GP II Limited 作为 AGIC Fund 的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负责基金日常运营, 对外代表基金。AGIC GP II Limited 已委任 Asia-Germany Industrial Promotion (Cayman) Limited(以下简称“管理人”)作为基金的管理人向 AGIC Fund 提供投资组合管理和行政服务。管理人是一间于 2015 年 4月 20 日成立的开曼群岛豁免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蔡洪平先生。管理人成立了投资委员会,负责审阅及批准 AGIC Fund 投资项目的投资及处置。AGIC Fund 将设立有限合伙人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询委员会”),至少有 3 名但不超过 12 名有表决权成员,主要负责审议延长基金募集期、修改投资限制等重大事项,决议事项需过半数咨询委员会有表决权成员同意通过。Golden Link拟委派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在 AGIC Fund 担任投资委员会观察员和咨询委员会委员,监督 AGIC Fund 的相关投资及管理。
管理及决策机制. 天津荣泰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负责基金日常运营,对外代表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投资委员会的决议执行投资项目的投资及处置、进行投资项目的投后监督、管理,并接受有限合伙人的监督。属于合伙人会议所讨论的事项,由对相关事项有表决权的合伙人表决通过。合伙企业投资委员会负责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最终决策,投资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 3 人,其中基金普通合伙 人指派 1 人,每名有限合伙人各指派 1 人。 10、各合伙人地位及权利义务
管理及决策机制. Community GP Limited 作为 Community Fund LP 的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负责基金日常运营,对外代表基金。普通合伙人根据投资委员会的决议执行投资项目的投资及处置、进行投资项目的投后监督、管理,并接受有限合伙人的监督。属于合伙人会议所讨论的事项,由对相关事项有表决权的合伙人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