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能力优势 样本条款

管理能力优势. 公司航运业务是整合广州海运、上海海运、大连海运相关业务而成,历史悠久。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与竞争洗礼,已经形成了一套稳定、高效的经营管理体系,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技术管理、运输管理和船舶管理制度。同时,公司现任高层管理团队团结稳定,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突出的管理能力将是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保证。
管理能力优势. 优秀的管理团队是公司成功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发行人竞争优势的重要前提。发行人拥有一支经验丰富、专业进取、年富力强的管理团队。团队成员均拥有多年的行业经验、丰富的专业知识,对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拥有深刻的理解,具备高效的执行能力,能够准确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清晰可行的发展战略。同时,发行人管理团队长期协同合作,有着共同的理念和目标,对于发行人未来发展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未来管理团队将继续沿着既定战略方向带领公司持续稳健增长。 发行人以独家经营开发、管理、服务义乌中国小商品城为主业,带动相关行业发展。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发行人踩准各个时期我国宏观经济发展节点,特别是 2001 年以来,大力发展市场基础建设,创新市场功能,先后建成国际商贸城一、二、三、四、五区市场、篁园服装市场和国际生产资料市场,致力于将中国小商品城打造成国际一流的现代化贸易平台。 展望未来,在改革试点的旗帜之下,发行人发展的战略目标是:以市场为核心,以资本运作为纽带,打造“现代贸易服务集成商”,以此增强商品集聚,提升贸易服务功能,促进市场转型升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市场经营 200,577.61 38.08 205,374.21 60.19 220,771.65 65.61 商品销售 49,729.02 9.44 67,569.91 19.8 83,239.90 24.74 房地产销售 239,057.15 45.39 34,331.54 10.06 4,254.50 1.26 酒店服务 22,821.61 4.33 19,367.79 5.68 14,524.87 4.32 展览广告 10,027.33 1.90 11,083.76 3.25 10,975.37 3.26 其他 4,515.08 0.86 3,500.65 1.03 2,719.48 0.81 注:主营业务中的其他板块主要包括子公司商城信息公司的宽带业务、子公司商城物流公司的物流配送业务等。 最近三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3.65 亿元、34.12 亿元及52.67 亿元,其中市场经营收入和商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高,合计占比分别为 90.35%、 79.99%及 47.52%。2015 年度,市场经营及商品销售业务的合计占比较前两年有大幅下降,主要系当期部分在建楼盘开始实现销售,公司房地产业务收入增长较快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房地产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1.26%、10.06%和 45.39%;酒店经营和展览广告业务收入合计占比分别为 7.58%、8.93%和 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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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理費 第27条 管理費は、次の各号に掲げる通常の管理に要する経費に充当する。 一 管理員人件費二 公租公課 三 共用設備の保守維持費及び運転費四 備品費、通信費その他の事務費 五 共用部分等に係る火災保険料、地震保険料その他の損害保険料六 経常的な補修費 七 清掃費、消毒費及びごみ処理費 八 委託業務費 九 専門的知識を有する者の活用に要する費用十 管理組合の運営に要する費用

  • 管理场所; (二)分支机构;

  • 管理费 管理费由理财资产承担。

  • 管理费用 35,552.58 38,075.86 39,670.75 41,326.44 43,028.73 44,810.13 44,810.13 44,810.13

  • 相关责任 对基金管理人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指令致使资金未能及时清算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因基金管理人原因造成的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执行时间、未能及时与基金托管人进行指令确认致使资金未能及时清算或交易失败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正确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有效指令,基金财产发生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在正常业务受理渠道和指令规定的时间内,因基金托管人原因造成未能及时或正确执行合法合规的指令而导致基金财产受损的,基金托管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如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协议相关规定履行形式审核职责,如果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存在事实上未经授权、欺诈、伪造或未能及时提供授权通知等情形,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因执行有关指令或拒绝执行有关指令而给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资产或任何第三方带来的损失,全部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但基金托管人未按合同约定尽形式审核义务执行指令而造成损失的情形除外。

  • 管理技術者) 第9条 受注者は、業務の技術上の管理を行う管理技術者を定め、その氏名その他必要な事項を発注者に通知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管理技術者を変更したときも、同様とする。

  • 基本条項 第9条(保険責任の始期および終期)

  • 準用規定 この特約に定めのない事項については、この特約の趣旨に反しないかぎり、普通保険約款または付帯された他の特約の規定を準用します。

  • 基金费用 基金费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计提和支付。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证件号码和持有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制和保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分别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存期不少于 15 年。如不能妥善保管,则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中期报告和年报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基金托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 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