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線遷移. 8.10.1 既有管線之處理
1. 既有管線之處理由乙方自行於規劃設計階段自行調查。
2. 乙方就有關管線之永久遷移、臨時遷移、就地保護、代辦預埋管道、經費負擔、申請手續、查驗及災變處理等,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者。
8.10.2 甲方應依乙方所擬之管線遷移計畫與各管線機構協調相關管線之遷移。
8.10.3 管線遷移經費 管線遷移所需經費,由乙方自行負擔。
管線遷移. 甲方得協助乙方辦理管線遷移相關行政協助。
管線遷移. 7.7.1. 甲方所提供之管線資料僅供參考,乙方應自負查證之責。乙方於規劃設計階段須依其需要辦理補充調查。
7.7.2. 乙方就有關管線之永久遷移、臨時遷移、就地保護、代辦預埋管道、經費負擔、申請手續查驗及災變處理等,應依相關法令 辦理,並由甲方提供必要之協助。
7.7.3. 甲方應依乙方所擬之管線遷移計畫與各管線機構協調相關管線之遷移。管線遷移所需經費,應由乙方負擔。
7.7.4. 乙方就共同管道辦理管線遷移時,應依共同管道法暨其相關規定,施作共同管道,並依「共同管道建設管理經費分攤辦法」負擔「工程主辦機關」應分攤之共同管道工程建設經費。
管線遷移. 14.15.1 乙方應負責興建範圍內之既有管線處理。
14.15.2 本基地之管線資料,乙方應自負查證之責。
14.15.3 乙方如需就相關管線進行永久遷移、臨時遷移、就地保護、代辦預埋管道、經費負擔、申請手續、查驗及災變處理等,應依相關法令辦 理,因此所生之費用,應由乙方負擔。
管線遷移. 1. 既有管線之處理
(1) 甲方所提供之管線資料僅供參考,乙方應自負查證之責。乙方於規劃設計階段須依其需要辦理補充調查。
(2) 乙方就有關管線之永久遷移、臨時遷移、就地保護、代辦預埋管道、經費負擔、申請手續、查驗及災變處理等,應依相關法令辦理,並由甲方提供必要之協助。
2. 甲方應依乙方所擬之管線遷移計畫與各管線機構協調相關管線之遷移。
管線遷移. 7.8.1 既有管線處理方式如下:
1. 甲方所提供管線資料僅供參考,乙方應自負查證之責,規劃設計階段如有需要,並須辦理補充調查。
2. 乙方就有關管線之永久遷移、臨時遷移、就地保護、代辦預埋管道、經費負擔、申請手續、查驗及災變處理等,應依相關法令辦理,並由甲方提供必要協助。
7.8.2 甲方應依乙方所擬管線遷移計畫與各管線機構協調遷移事宜。
7.8.3 管線遷移所需經費,由乙方負擔。
7.8.4 乙方辦理管線遷移時,應依共同管道法暨相關規定,施作共同管道,並依「共同管道建設管理經費分攤辦法」負擔「工程主辦機關」應分攤之共同管道工程建設經費。
管線遷移. 交通計畫維持報核。
管線遷移. 1. 既有管線之處理 (
1) 甲方所提供之管線資料僅供參考,乙方應自負查證之責。乙方於規劃設計階段須依其需要辦理補充調查。
管線遷移. 8.8.1 既有管線處理方式如下:
管線遷移. 7.7.1. 甲方所提供之管線資料僅供參考,乙方應自負查證之責。乙方於規劃設計階段須依其需要辦理補充調查。
7.7.2. 乙方就有關管線之永久遷移、臨時遷移、就地保護、代辦預埋管道、經費負擔、申請手續查驗及災變處理等,應依相關法令辦理,並由甲方提供必要之協助。
7.7.3. 甲方應依乙方所擬之管線遷移計畫與各管線機構協調相關管線
7.7.4. 乙方就共同管道辦理管線遷移時,應依共同管道法暨其相關規定,施作共同管道,並依「共同管道建設管理經費分攤辦法」負擔「工程主辦機關」應分攤之共同管道工程建設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