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計畫書. 指投資申請人依申請須知規定所研擬之計畫內容。
投資計畫書. 5.3.1 投標人應提出投資計畫書,撰寫方式如下:
5.3.1.1 投資計畫書各章節內容應以中文、由左而右橫向書寫,必要時得以英文附註表示,如中文與英文有所不同時,以中文為準。紙張大小應以 A4直式為標準格式 (圖表若因需要,可以 A3摺頁式為之),並加封面、目錄、摘要及封底,採雙面印刷,於左側膠裝成冊,並印製20份投標。如投資計畫書份數不足者,不足份數得由招標機關以黑白影印補足份數供評選使用,若因影印品質及裝訂與原件有出入而影響評選結果者,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5.3.1.2 投資計畫書之封面應註明本案名稱及投標人名稱(單獨投標人、合作聯盟之授權代表公司),並應加蓋與投標廠商切結書相同之投標人名稱章(大章)及代表人章 (小章)。
5.3.1.3 投資計畫書之摘要,應說明投資計畫書各章節重要內容,且頁數不得超過 A4規格10頁。
5.3.1.4 投資計畫書各頁均應標示章數及頁碼,每一章首頁之頁碼均從「1」開始,例如1-1、2-1。投資計畫書之本文(不含投資計畫書之摘要)合計不超過 A4規格150頁為原則(A3規格以2頁計),附件部分頁數不予限制。
5.3.1.5 投資計畫書中之任何筆誤修正須清楚訂正,並於塗改處加蓋單獨投標人、合作聯盟之授權代表公司代表人印章。
5.3.2 投資計畫書內容 投標人應依本須知暨本基地所屬之都市計畫、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臺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設定地上權辦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就本基地範圍進行規劃設計,並提出投資計畫書。投資計畫書之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下列項目:
5.3.2.1 摘要
5.3.2.2 第一章:團隊組織及相關實績
1. 投標人之公司組織、背景、商譽、相關企業、財務及經營狀況。
2. 相關投資開發、設計施工、營運管理之相關實績。
3. 投標人或新設專案公司之組織管理架構、經營團隊專業經營人之資歷經驗(如屬股份有限公司者,應另就股權結構、股東成員及股款募集計畫予以說明)。
5.3.2.3 第二章:
投資計畫書. 指乙方依招商文件、其補充規定及前述文件釋疑之書面說明申請參與本案所研擬之投資計畫內容。
投資計畫書. 應含投資目的、預期效益評估、資金來源、資金回收計畫及風險管理方式等項目。
投資計畫書. 指申請人依招商文件規定提送主辦機關之計畫書。
投資計畫書. 5.1 申請人注意事項
5.2 投資計畫書內容及撰寫方式
投資計畫書. 本案投資計畫書之紙張大小以 A4 直式規格為原則,圖樣必要時得使用 A3 規格,但裝訂時需內摺。撰寫方式由左至右以中文打字橫書為原則,並加封面、封底、書背及目錄,裝訂成冊,封面應註明申請人法人名稱(全銜)及本案案名,各頁均應標示頁碼,頁數以不超過 300 頁為原則(封面、目錄及附件頁數不計)。如有任何筆誤修正,需清楚訂正並由授權代表人簽章,且應檢附「投資計畫書內容摘要」(格式如附件一 J)。申請人提出「投資計畫書」之內容應包括下列各項:
投資計畫書. 16
5.1 投資計畫書製作規則 16
5.2 投資計畫書主要內容 16
投資計畫書. 5.1 投資計畫書製作規則
5.1.1 投資計畫書以 A4 紙張(圖表必要時得用 A3,但裝訂時需內摺成 A4)由左而右以正體中文橫書直式編排,並以雙面印刷為原則,內容以不超過 180 頁為原則(不含封面、摘要、目錄及附件),於左側裝訂成冊,裝訂方式為橫幅左邊裝訂,封面應註明「申請人名稱(全銜)」、「本案案名」及「投資計畫書」字樣。
5.1.2 申請人如有建議事項,請另闢章節列入投資計畫書中說明。申請人不得以其建議事項為政府採納與否,作為撤銷參與本案申請、簽約之事由。
5.1.3 任何筆誤修正處需清楚訂正並加蓋申請人之負責人印章。
5.1.4 投資計畫書各頁均應標示章數及頁碼。
5.1.5 申請文件中如有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5.1.6 申請人應製作投資計畫書之摘要,以說明所提投資計畫書各章節重要內容。
5.1.7 申請人所提送之投資計畫書不論甄審結果如何,均不返還。
5.2 投資計畫書主要內容
1. 申請人之簡介2.經營團隊籌組計畫(例如組織架構、成員及業務分工)
投資計畫書. 5.1 申請人注意事項 12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所有
5.2 投資計畫書內容及撰寫方式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