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更 样本条款

股东变更. 经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批复(中国华电函〔2019〕513 号),同意华电资本将所持有的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55.01%股权无偿划转至华电资产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26 日,华电资本与华电资管签署了《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国有产权无偿 划转协议》,华电资管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2019 年 12 月 30 日,发行人此次股东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
股东变更. 2011 年 12 月 5 日,山东华源与宝德瑞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山东华源将所持 徐楼矿业 6.53%股权(对应 522 万元人民币出资额)以 12,000 万元的对价转让给宝德瑞。 2011 年 12 月 14 日,徐楼矿业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此次股东变更后,徐楼矿业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股东变更.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广药集团的股东由广州市财政局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本次股东变更后,广药集团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变更. 2005年8月3日,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事宜的议案》。根据信达资管与建设银行签订的《终止非剥离债转股委托关系的协议》,同意 将信达资管持有的公司6,993万元股权变更为建设银行持有。2005年10月12日, 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
股东变更. 2001 年 1 月 21 日,根据财政部财管字〖1999〗156 号文批准,总公司与华建中心签署了《国有股权变更协议》,将总公司代交通部持有的本公司 37,686 万 股国家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6.75%)变更为国有法人股,由华建中心持有并管理。2001 年 4 月 3 日,本公司办理了上述股权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并已就有关内容修改本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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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適用除外 第3条 前条にかかわらず,本誓約に関して次の各号に該当する情報は秘密情報に含まれないものとします。

  • 货币资金 127,122,346.17 202,765,759.58

  • 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6〉资金类型: 商 业 性: 非商业性: 2、最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份 总额

  • 资金净额结算 基金资金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按照资金账户应收资金与应付资金的差额来确定资金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基金托管人应当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适当方式,便于基金管理人进行查询和账务管理。当存在资金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收日 15:00 时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往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方式查询结果;当存在资金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交收日及时划往基金清算账户,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方式查询结果。 当存在资金账户净应付额时,如基金银行账户有足够的资金,基金托管人应按时划付;因基金资金账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划付,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款义务。

  • 其他情况 如果发生国家金融政策发生重大调整、流动性紧张、市场环境变化或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形,造成本产品持有的基础资产无法及时、足额变现,产品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投资者延迟兑付或者分次兑付,并于发生上述情形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告兑付方案。

  • 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 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 0 元;财政专户资金: 0 元;自筹资金: 0 元。七、付款方式

  • 资金指令 除申购款项到达基金资金账户需双方按约定方式对账外,回购到期付款和与投资有关的付款、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时,基金管理人需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

  •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