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东会 发行人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发行人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依照《公司法》及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发行人控股股东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与发行人已实现了人员、财务、资产、业务、机构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1) 决定公司的经 营方针、经营范围、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对 董事会和董事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决定其报酬事项; (3) 选举和更换由非由职 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其报酬事项; (4)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 审议 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做出决议; (9) 对转让出资做出决议; (10)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 司组织形式、上市重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11) 批准公司分支机构 的设置、撤销或股权变更方案; (12) 修改公司章程; (13) 对发行公司债券做 出决议; (14) 变更公司名称、营业场所; (15) 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16) 审议批准以下担保事项: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甲方(签章)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股份发行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股東大會 本公司在每一年除舉行其他會議外,還應召開一次股東大會作為股東週年大會,並須在召開大會的通告中指明該大會為股東週年大會;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舉行日期不得遲於上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後十五個月。股東週年大會須於有關地區或董事會可能決定的其他地方並於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舉行。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孙庚文
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 持有不同种类股份的股东,为类别股东。
基金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 具体规定如下: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