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 use cookies on our site to analyze traffic, enhance your experience, and provide you with tailored content.

For more information visit our privacy policy.

Common use of 股份补偿 Clause in Contracts

股份补偿. 当期应补偿的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盈利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本次中德天翔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累计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的金额÷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该公式运用中,应遵循: (1) 各方确认,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认购股份的总量,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2) 如天翔环境在本次发行中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至补偿完成日期间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上述公式的应补偿股份数量应调整为:按照上述确定的公式计算的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3) 如天翔环境在本次发行中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至补偿完成日期间实施现金分红,亲华科技应将其于股份补偿前累计获得的现金分红收益返还予天翔环境;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返还金额不作为已补偿金额,不计入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返还期限为关于 AS 公司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执行股份补偿的同时返回; (4) 依据该公式计算的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应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对不足 1 股的剩余对价由亲华科技以现金支付; (5) 如按以上方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大于亲华科技届时持有的股份数量时,差额部分由亲华科技以现金补偿。

Appears in 2 contracts

Samples: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股份补偿. 当期应补偿的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盈利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本次中德天翔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累计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的金额÷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该公式运用中,应遵循当期应补偿的金额÷本次发行股份价格。该公式运用中,应遵循: (1) 各方确认,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认购股份的总量,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2) 如天翔环境在本次发行中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至补偿完成日期间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上述公式的应补偿股份数量应调整为:按照上述确定的公式计算的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3) 如天翔环境在本次发行中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至补偿完成日期间实施现金分红,亲华科技应将其于股份补偿前累计获得的现金分红收益返还予天翔环境;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返还金额不作为已补偿金额,不计入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返还期限为关于 AS 公司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执行股份补偿的同时返回; (4) 依据该公式计算的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应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对不足 1 股的剩余对价由亲华科技以现金支付; (5) 如按以上方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大于亲华科技届时持有的股份数量时,差额部分由亲华科技以现金补偿。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股份补偿. 当期应补偿的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盈利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本次中德天翔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累计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的金额÷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当期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盈利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亲华科技以中德天翔股权认购的天翔环境股份数-累计已补偿股份数量-累计已补偿的现金/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该公式运用中,应遵循: (1) 各方确认,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认购股份的总量,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2) 如天翔环境在本次发行中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至补偿完成日期间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上述公式的应补偿股份数量应调整为:按照上述确定的公式计算的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如天翔环境在本次发行中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至补偿完成日期间实施 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上述公式的应补偿股份数量应调整为:按照上述确定的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3) 如天翔环境在本次发行中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至补偿完成日期间实施现金分红,亲华科技应将其于股份补偿前累计获得的现金分红收益返还予天翔环境;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返还金额不作为已补偿金额,不计入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返还期限为关于 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返还金额不作为已补偿金额,不计入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返还期限为关于 AS 公司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执行股份补偿的同时返回; (4) 依据该公式计算的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应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对不足 1 股的剩余对价由亲华科技以现金支付; (5) 如按以上方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大于亲华科技届时持有的股份数量时,差额部分由亲华科技以现金补偿。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股份补偿. 当期应补偿的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盈利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本次中德天翔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累计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的金额÷本次发行股份价格经各方确认,由甲方各方按其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取得的乙方股份(含“股份转让”中取得的股份,不包括“募集配套资金”中取得的股份,下同)以股份的方式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履行补偿义务。甲方各方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每年应补偿股份数量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甲方各方当年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甲方各方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取得的乙方股份总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三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甲方各方已补偿股份数量。 该公式运用中,应遵循: (1) 各方确认,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认购股份的总量,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任一年计算的补偿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取值,甲方各方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2) 如天翔环境在本次发行中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至补偿完成日期间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上述公式的应补偿股份数量应调整为:按照上述确定的公式计算的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如乙方在业绩承诺期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上述公式的应补偿股份数量应调整为:按照上述确定的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3) 如天翔环境在本次发行中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至补偿完成日期间实施现金分红,亲华科技应将其于股份补偿前累计获得的现金分红收益返还予天翔环境;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返还金额不作为已补偿金额,不计入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返还期限为关于 AS 公司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执行股份补偿的同时返回甲方各方所需补偿的股份于交割日至补偿股份时期间已获得的对应现金股利部分一并补偿给乙方; (4) 依据该公式计算的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应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对不足 1 股的剩余对价由亲华科技以现金支付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当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应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向上取整数; (5) 如按以上方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大于亲华科技届时持有的股份数量时,差额部分由亲华科技以现金补偿“甲方各方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取得的乙方股份总数” 包含甲方 1 美林控股在“股份转让”中取得的乙方股份,不包括所有甲方在“募集配套资金”中取得的乙方股份(如有) (6) 甲方各方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的三年内均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各自应补偿的股份数量。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