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價淨值比 样本条款

股價淨值比. 資料來源: 台灣櫃檯買賣中心— 上櫃公司月報; 深圳交易所— 統計月報;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SEC) —統計月報。 註:面額為 0.001 美元。 參參考該公司採樣同業公司歐買尬及傳奇,以及上市(櫃)股票-資訊服務業類及上市(櫃)大盤最近三個月(2014 年 4 月~2014 年 6 月)之平均股價淨值比約 3.39 倍間,並 以該公司 2013 年底之權益總額 727,177 仟元,配合預計股票上櫃時股本 22,152 仟股,計算該公司之每股淨值為 32.83 元,故參考價為 32.83 元×3.39 倍=111.29 元。
股價淨值比. 公司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各年度皆大於 100%,顯示該公司長期資金足以支應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支出,應無重大異常。 綜上所述,該公司負債比例皆控制於 50%以下,與同業相較亦無異常,而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皆大於 100%,該公司財務結構尚屬穩健。
股價淨值比. 分析項目 年度公司名稱 105 年度 106 年度 107 年度 108 年 上半年度 房及設備比 率(%) 世禾(3551) 159.91 194.37 184.07 182.01 同業 - - - -
股價淨值比. 茲就採樣同業、上市航運類股、上市其他類股及上市大盤最近三個月(111 年 11 月~112 年 1 月)之股價淨值比區間列示如下: 項目 月份 採樣同業 上市 台船 東哥遊艇 漢翔 航運業 類股 其他 類股 大盤 111 年 11 月 1.71 6.36 2.03 0.89 2.31 1.90 111 年 12 月 1.67 5.79 2.17 0.90 2.35 1.80 112 年 1 月 1.66 7.43 2.10 0.88 2.41 1.95 平均 1.68 6.53 2.10 0.89 2.36 1.88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 由上表得知,該公司採樣同業、上市航運類股、上市其他類股及上市大盤最近三個月之平均股價淨值比約為 0.89~6.53 倍,若以該公司 111 年第三季之權益淨值 1,806,112 千元,依擬上市掛牌股本 107,750 千股,追溯調整之每股淨值 16.76 元予以估算,按上述股價淨值比法計算其參考價格,其價格區間約為 14.92~109.44 元,承銷價 30 元落於該價格區間內,惟股價淨值法使用歷史性財務資料,無法反映公司未來成長性,且較常用於評估獲利波動度較大或有鉅額資產但股價偏低之公司,故本證券承銷商不擬採用此法作為議定承銷價格參考之依據。

Related to 股價淨值比

  • 股份发行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 股東大會 本公司在每一年除舉行其他會議外,還應召開一次股東大會作為股東週年大會,並須在召開大會的通告中指明該大會為股東週年大會;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舉行日期不得遲於上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後十五個月。股東週年大會須於有關地區或董事會可能決定的其他地方並於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舉行。

  • 股权转让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業務の内容 (1) 預金業務、為替業務、両替業務、融資業務、外国為替業務およびこれらに付随する業務 (2) 投信販売業務、保険販売業務、金融商品仲介業務、信託業務、社債業務等、法律により 信用金庫が営むことができる業務およびこれらに付随する業務 (3) その他信用金庫が営むことができる業務およびこれらに付随する業務(今後取扱いが認められる業務を含む)

  • 業務の実施 2.1 業務の着手 受託者は、特記仕様書に定めがある場合を除き、契約締結後 14 日以内に業務に着手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この場合において、着手とは主任技術者が業務の実施のため調査社員との打合せ又は現地踏査を開始することをいう。

  • 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中期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 股份轉讓 在細則規限下,任何股東可以一般或通用的格式或指定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格式或董事會批准的任何其他格式的轉讓文件轉讓其全部或任何股份。該等文件可以親筆簽署,或如轉讓人或承讓人為結算所或其代理人,則可以親筆或機印方式簽署或董事會不時批准的其他方式簽署轉讓。

  • 其他事项的约定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 主要内容 协议分保合同是全险种再保险比例分保合同,本公司按约定的比例向人保再分出保费,人保再按约定的比例向本公司摊回分保费用与摊回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