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的实施 样本条款

补偿的实施. 1、如果亲华科技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须向天翔环境补偿股份的,在天翔环境年度报告披露后10个工作日内,由天翔环境董事会按《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计算确定股份回购数量并书面通知亲华科技,同时由天翔环境董事会审议股份补偿事宜。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公告后两个月内就亲华科技当年应补偿股份的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议案并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工作。在天翔环境股东大会通过该等回购事项的决议后 30日内,天翔环境将以总价1元的价格定向回购亲华科技业绩承诺期内应补偿的全部股份数量一并予以注销。
补偿的实施. (1)若利润补偿责任人根据《重组协议》约定须向科斯伍德进行补偿的,在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 30 个工作日内,由科斯伍德董事会按《重组协议》约定计算确定补偿股份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以及现金补偿金额后书面通知利润补偿责任人,董事会应就利润补偿责任人当年应补偿股份的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议案并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工作。
补偿的实施. 各业绩承诺年度内,在上市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 15 日内,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按《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计算确定当年度全部应补偿金额并书面通知业绩承诺人。业绩承诺人应在收到上市公司要求支付现金补偿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或双方另行达成的其他期限内,将当年度全部应补偿金额一次性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业绩承诺人未按照本条款约定以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约定及时支付当年度全部应补偿金额的,每迟延一天应承担该次应补偿金额万分之一的迟延金。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拟购买资产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净资产的,则盈利部分或因其他原因增加的净资产的相应部分归收购方享有。
补偿的实施. 海兰信应当在最后一年业绩承诺期专项审核意见出具之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并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确定申万秋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和另行现金补偿金额,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股份回购注销事宜。 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股份回购注销方案,海兰信应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2 个月内实施股份回购。若海兰信股东大会未通过上述股份回购注销方案的, 海兰信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万秋,申万秋应在接到 该通知后 30 日内,在符合相关证券监管法规、规则和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将相当于应补偿股份总数的股份赠送给海兰信上述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交易对方之外的其他股东,除交易对方之外的其他股东按照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占扣除交易对方持有的股份数后海兰信的股本数量的比例获赠股份。
补偿的实施. 7.1 如本协议约定的补偿情形发生,甲方应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年度审计报告、专项审核意见以及要求乙方进行补偿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
补偿的实施. 如出现需要补偿的情形,交易对方应在业绩承诺期每一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 (最后一年度为《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之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根据当年应补偿金额确定交易对方当年应补偿的现金数及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向交易对方就承担补偿义务事宜发出书面通知,并在需补偿当年的《专项审核报告》(最后一年度为《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公告后一个月内由董事会审议股份补偿相关事宜,并全权办理对应补偿股份的回购及注销事宜。 补偿义务发生时,李贤兵、王文平应当首先以上市公司购买股权现金对价未支付额进行补偿,现金对价未支付额不够补偿的,由网润云城以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如股份补偿后仍不足弥补应补偿金额的,交易对方应当以自有资金进行补偿,直至完全弥补应补偿金额。 应补偿股份数=(当年应补偿金额-现金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网润云城应补偿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新增股份总数。 若上市公司在盈利补偿期限内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已补偿股份数和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补偿的实施. 如发生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人须向中材国际进行补偿的情形,中材国际将在相应的合格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后 20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确定乙方需补偿金额及补偿方式,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关于以人民币 1 元总价回购乙方应补偿股份并注销的相关方案。 若中材国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则中材国际以人民币 1 元的总价回购并注销乙方当年应补偿的股份,中材国际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及时配合中材国际完成该等股份的注销事宜。 如中材国际上述应补偿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因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未获得相关债权人认可等原因而无法实施,中材国际将在上述情形发生后 5 个工 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则乙方应在接到该通知后 20 日内,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中材国际截至审议回购注销事宜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全体股东按照其持有的中材国际股份数量占审议回购注销事宜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中 材国际扣除乙方通过本次交易持有的股份数后总股本的比例获赠股份。乙方通过除本次交易外的其他途径取得中材国际股份的,乙方同样可按照该部分股份占审议回购注销事宜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中材国际扣除乙方通过本次交易持有的股份数后总股本的比例获赠股份。 如补偿义务人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须向中材国际进行现金补偿的,中材国际将在相应的合格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后 20 个工作日内,书面方式通知补偿义务人其应补偿的现金数额。补偿义务人应在收到中材国际书面通知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补偿金额一次性汇入中材国际指定的银行账户。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中国建材持有中材国际 696,394,828 股股份,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不存在权利限制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国建材将持有中材国际 1,067,264,879 股股份,中国建材承诺:
补偿的实施. 若东浩实业根据《盈利补偿协议》须向强生控股进行股份补偿的, 强生控股应在相关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专项减值测试结果后 60 日内召开董事会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关于股份回购并注销的方案,强生控股届时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后,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的价格定向回购该等应补偿股份,并尽快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 若东浩实业根据《盈利补偿协议》须进一步向强生控股进行现金补偿的,强生控股应在相关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专项减值测试结果后 15 日内书 面通知东浩实业,东浩实业应在收到强生控股书面通知之日起 2 个月内将相应的补偿现金支付至强生控股指定的银行账户。
补偿的实施. 5.1 按照本协议第4.1款进行专项审核后,如果每一会计年度目标公司的实际盈利数低于盈利预测数,则甲方应就专项审核意见核定的目标公司当年实际盈利数与盈利预测数之间差额对乙方进行补偿。
补偿的实施. 各业绩承诺年度内,在上市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 15 日内,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按《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计算确定当年度全部应补偿金额并书面通知业绩承诺人。业绩承诺人应在收到上市公司要求支付现金补偿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或双方另行达成的其他期限内,将当年度全部应补偿金额一次性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业绩承诺人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当年度全部应补偿金额的,每迟延一天应承担该次应补偿金额万分之一的迟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