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披露情况 样本条款

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之“一、岩迪投资”之 “(七)关于本次认购资金来源的说明”中补充披露如下:
补充披露情况. 本问题之回复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之“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进行补充披露。
补充披露情况. 本问题之回复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中“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进行补充披露。
补充披露情况. 本问题之回复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进行补充披露。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相关方已就维持上市公司控制权进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相关安排、承诺、协议;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本次交易外,上市公司不存在继续向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的计划,也不存在置出目前主营业务相关资产的计划;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的已有合理安排,能维持其控制权稳定性;标的资产最近 3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未曾发生变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规避重组上市监管的情形。
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二节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之“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之“(二)发行数量”中补充披露如下: 根据公司与各发行对象签署的《战略投资者合作暨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披露的《关于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公司披露的《关于实施 2019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完成后,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岩迪投资承诺:“本次我司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2,171,945 股,除因上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监管部门核定的情况下,有权对认购数量予以调整以外,我司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增加或减少认购数量,否则我司应当按照《附条件生效的战略投资者合作暨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向上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之“一、岩迪投资”之 “(八)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中补充披露如下: 岩迪投资已出具承诺:“我司承诺在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本公司及关联公司不存在减持古鳌科技股票的情况,自古鳌科技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亦不会进行减持,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和经营前景”之“(三)补充流动资金”中补充披露如下: “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于同月 到位,首发募集资金主要于 2017 年起陆续投入使用并逐步产出效益。其中金标 项目产品作为公司核心产品主要于 2018 年起在各大银行全面中标,相关产品销 售数量有所增加。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 3.70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更好地满足公司生产、运营的日常资金周转需要,降低财务和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
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补充披露了公司收购 TTS 和 TPS 形成商誉的减值风险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披露了公司为安徽维森提供担保所形成的担保风险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补充披露情况. 1、对于问题(2),关于项目一效益测算情况,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之“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