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程序.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或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應由企劃部或財務部進行相關效益分析並評估潛在風險;取得或處分不動產、設備或其使用權資產由各單位事先擬定資本支出計畫,就取得或處分目的、預計效益等進行可行性評估;與關係人交易,應依第二章規定評估交易條件合理性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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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資產處理程序
評估程序.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或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應由企劃部或財務部進行相關效益分析並評估潛在風險;取得或處分不動產、設備或其使用權資產由各單位事先擬定資本支出計畫,就取得或處分目的、預計效益等進行可行性評估;與關係人交易,應依第二章規定評估交易條件合理性等事項。一、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或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應由財會部門進行相關效益之分析並評估可能之風險;而取得或處分不動產、設備或其使用權資產則由各單位事先擬定資本支出計畫,就取得或處分目的、預計效益等進行可行性評估;如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並應依本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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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程序.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或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應由企劃部或財務部進行相關效益分析並評估潛在風險;取得或處分不動產、設備或其使用權資產由各單位事先擬定資本支出計畫,就取得或處分目的、預計效益等進行可行性評估;與關係人交易,應依第二章規定評估交易條件合理性等事項。(一)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或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應由財會部門進行相關效益之分析並評估可能之風險;而取得或處分不動產及其他資產則由各單位事先擬定資本支出計畫,就取得或處分目的、預計效益等進行可行性評估;如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並應依本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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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程序.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或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應由企劃部或財務部進行相關效益分析並評估潛在風險;取得或處分不動產、設備或其使用權資產由各單位事先擬定資本支出計畫,就取得或處分目的、預計效益等進行可行性評估;與關係人交易,應依第二章規定評估交易條件合理性等事項(一)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投資或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應由財會 部門進行相關效益之分析並評估可能之風險;而取得或處分不動產及其他資產則由各單位事先擬定資本支出計畫,就取得或處分目的、預計效益等進行可行性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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