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金额的限制 样本条款
认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投资者首次净认购金额应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不含认购费,且本合同“私募基金的募集对象”中的“特殊合格投资者”不受此限)。募集期间每次追加的认购金额,扣除认购费后(如有),应不低于 1 万元人民币。
认购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含认购费),不设交易级差。若发生比例确认,认购金额不受最低认购金额限制。本基金各销售机构设置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不得低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最低认购金额,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并提前公告。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认购金额的限制. (1) 本基金对单一投资人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但本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除外。
(2) 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交易平台认购的,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 元(含认购费,下同),追 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 元;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电子交易平台除外) 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00 元。
(3)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认购的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4)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股东以外的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认购金额的限制. (1) 本基金对单一投资人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
(2) 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下同), 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 低限额为人民币 20,0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 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
(4)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认购的金额限制,并及时公告。
认购金额的限制. 在直销和代销机构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申购费)。若发生比例确认,认购金额不受最低认购金额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认购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首次认购最低限额为 1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直销及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前述的交易限额,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及各家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在提交基金认购申请时,应遵循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 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 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认购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不设交易级差。本基金各销售机构设置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不得低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金额。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若发生比例确认,投资人通过本基金直销机构或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的金额不受上述单笔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认购金额的限制.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其他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追加认购 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多次认购的,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撤销。基金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人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认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认购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首次认购最低限额为 1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直销及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前述的交易限额,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及各家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在提交基金认购申请时,应遵循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 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认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时,每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含认购费);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时,每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